吉首民营小区重建项目招商公告

吉首民营小区重建项目招商公告

为切实做好我市招商引资项目相关工作,推动项目健康发展,现对吉首民营小区项目投资建设运营进行公开招商,诚邀符合条件的投资人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吉首民营小区项目

(二)项目地址:吉首市人民中路与人民南路交叉路口

(三)项目概况:吉首民营小区市场建于1999年,2000年投入使用,原建筑楼层为四至五层,楼面使用荷载为400kg/㎡,共有单体建筑8栋,占地面积约65亩。市场资产土地使用期限仅剩14.5年,即到期日为2038年12月15日。2023年12月15日,我市民营小区市场遭遇火灾,现需进行灾后重建工作,助力复工复产。

(四)建设期限:项目建设期限预计为2年

(五)资金来源和合作方式:项目采用独立投资或合作开发模式。吉首市人民政府授权吉首国有资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投公司”)与投资方共同组建项目公司,以项目公司作为开发主体具体实施项目开发。国投公司仅以民营小区自持资产作为实物出资;投资方以现金出资,负责项目建设开发所需的全部资金费用投入。项目公司对原有建筑面积进行还建,对新增建筑面积进行投资开发。项目建成后,原民营小区散户产权人完成“等面积近区域”要求的资产置换,国投公司完成“等价值”的资产置换。置换完成后,国投公司不再持有合资公司股份,股东身份终止。本项目剩余资产所有权将归属于投资方。

(六)投资人现场调查研究:投资人可随时到现场进行调查研究。

二、投资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具备建设运营房地产项目的相关经验及房产开发相关资质。

(二)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企业未处于亏损经营状态或破产状态,企业未被责令停业。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任何违法行为,近年内所接管或管理的项目没有违约情况。

(三)参加本次公开招商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四)本项目可以接受单个或多个投资人,若多个投资人组成联合体招商,必须有一个投资人作为联合牵头人。

三、投资人的确定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吉首民营小区项目由市人民政府授权市商务局在吉首市政府招商服务电子平台通过媒体公开招商项目投资方,根据投资申请方所提供的经验业绩、履约实力、资信状况以及项目实施方案等方面的具体情况在与业主方进行充分沟通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者确定为投资人。

四、招商政策

(一)项目服务:组建市级协调议事机构,帮助项目报批报建、建设施工协调;将本项目按程序申请纳入省、州、市重点项目调度,享受符合条件的重点项目政策扶持;规划审批阶段、施工过程中的社会稳定性协调;周边相邻住户关系协调;涉及后续处置相关问题由政府负责。

(二)支持项目根据规划实际情况调整土地性质、综合容积率及建筑使用年限。原受灾市场建筑年限约剩14年,可考虑延长至40年或70年;土地性质根据项目规划可变更为商业用地及住宅用地,商住比≤2:8;建筑用地的综合容积率≤5.0。

(三)项目红线范围内旧建筑拆除由政府方负责。

(四)支持项目后期运营。对于原市场重建后项目国有资产部分,考虑给予免费拥有市场公有产权部分10年及地下车库20年的经营管理权,原则上以竣工验收日期为起始时间计算。

(五)原市场国有资产部分可按照等价置换原则进行置换,剩余资产由开发商投资开发并持有。

(六)根据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支持周边基础设施完善,包括项目东边城市道路及南边物流园路的拓宽,水、电、气、通信配套到达项目红线周边。

(七)金融支持:积极支持项目入围银行白名单。

五、报名须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2日-2024年 9月14日(9:00-12:00,15:00-17: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吉首市乾州街道市政大楼B栋4楼商务局

4、报名联系人: 张先生,联系电话:0743-*******

石女士,联系电话:0743-*******

(二)报名时应提交的文件和材料

1、《投资申请书》、《投资报名表》(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4、投资人相关经验及所需相关开发资质、履约实力,资信状况以及项目实施方案等方面的材料。

5.投资建设运营方案和资金筹措计划。

吉首市商务局

2024年9月6日


标签: 重建 招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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