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绿地港区置业有限公司绿地香湖湾16号地块项目门窗工程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河南绿地港区置业有限公司绿地香湖湾16号地块项目门窗工程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河南绿地港区置业有限公司绿地香湖湾16号地块项目已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2020-******-70-03-******号批准建设。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河南绿地港区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门窗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南绿地港区置业有限公司绿地香湖湾16号地块项目门窗工程

2.2招标编号:国企招采-2024-129

2.3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蓝莲中路南侧、双鹤北街西侧(规划工业三路南侧、双鹤湖五街西侧)。总占地面积*****.71平方米(约 42.54亩),总建筑面积 *****.16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62平方米(地上27层,包含住宅用房、配套设施等);地下建筑面积 *****.54平方米(地下1层,包含车库、机房等),绿地面积约 8507平方米。

2.4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两个标段,每个标段招标范围如下:

一标段:1-6#楼铝合金门窗及百叶窗工程,主要包含铝合金外开窗、上悬窗、固定窗、平开门、铝合金推拉门、防火窗、铝合金地弹门、门联窗(商业及配套)、空调百叶及防雨百叶等制作安装工程。(具体工程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二标段:7-13#楼铝合金门窗及百叶窗工程,主要包含铝合金外开窗、上悬窗、固定窗、平开门、铝合金推拉门、防火窗、铝合金地弹门、门联窗(商业及配套)、空调百叶及防雨百叶等制作安装工程。(具体工程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2.5工期:一标段:总工期 60日历天,并满足发包人进度要求。二标段:总工期60日历天,并满足发包人现场进度要求。

2.6 质保期:两年

2.7质量要求:合格。

2.8其他说明:本项目参照《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同意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改革试点的批复》中附件《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第二条工作措施(二)简化招投标程序4.提高招标效率规定,将此次招标设定为简易采购。

2.9 投标人可以同时参与两个标段的投标,但是最多只能中取一个标段,如在靠前的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再下一标段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合法存续,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的供货、伴随服务、成品保护及售后服务的制造商(加工或制作)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注: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制造商不得与其授权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若同时参加,相关投标均无效。)

3.2 业绩要求:投标人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个项目合同金额不少于400万元的类似铝合金门窗工程业绩【合同内容至少包括铝合金门窗的供货(或制作加工),如同一项目供货(或制作加工)与安装施工分别签订合同的,供货(或制作加工)合同和安装施工合同金额可累加;仅包含安装施工(不包括制作加工)的业绩合同不予认可】。需同时提供下述证明材料:①加盖合同双方章的业绩合同。②不低于合同总额10%的发票,发票需显示项目名称或项目简称。或中标公示公告网页图片:仅限于提供各级《政府采购网》或《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省级《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县级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均没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书面承诺为准(格式以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注:最近三年是指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事实实际发生时间为准。

3.3.2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相关信息,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

注:(1)对于投标人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等的,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4其他要求:

3.4.1参加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单位人员,需在投标企业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至少包括2024年5月以来任意1个月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意标段的投标,以书面承诺为准(格式以招标文件中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9日9时00分至2024年9月1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在网上按照标段分别下载本项目各标段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资料,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19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递交(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 ”栏目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书、业绩等有关资料,均不再提供原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此做真实性承诺,但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恒信咨询网》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不承担责任。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绿地港区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郑州市航空港区梅河路与黄海路交叉口香湖湾4号办公楼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181*****797

招标代理机构: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联系人:王倩倩、李月晓、马哲

联系电话:0371-********、0371-********-转615

监督部门:河南航空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门

地址:郑州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护航路交叉口兴港大厦C座

电话:0371-********

邮箱:xinggangjubao@163.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门窗工程 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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