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区宣讲团”及开展教育宣讲活动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区宣讲团”及开展教育宣讲活动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为扎实推进龙岩市国家级客家文化(闽西)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生态保护实验区公众知晓率和参与度,扩大优秀传统文化的对外宣传力度,按照上级部门要求,需组建“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区宣讲团”,并持续开展教育宣讲活动,我馆决定对组建“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区宣讲团”及开展教育宣讲活动服务项目进行询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名称:组建“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区宣讲团”及开展教育宣讲活动服务项目
二、采购单位:龙岩市艺术馆
二、采购预算:9.78万元以内(含税)。此预算金额为最高限价,若供应商的报价高于此报价,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三、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宣讲内容:涵盖非遗普识性教育、客家文化源流与特征、文化生态区建设及非遗政策、闽西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理念与成果以及非遗项目保护与传承人培养等;
(二)宣讲形式:采用现场宣讲、专家授课、案例分析等;
(三)宣讲时间和地点:计划于10月底前完成,在龙岩市各县(市、区)开展宣讲,具体时间和地点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四)参与对象:面向龙岩市广大市民,特别是机关、企事业单位员工、学校师生、社区居民等重点群体;
(五)讲座规模:每场讲座人数不少于50人,确保参与人数充足,达到良好的宣传效果;
(六)宣讲时长:每场宣讲时长不少于90分钟,确保内容完整、深入。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二)采购对象为文旅类行业协会或注册三年以上文化服务类企业;
(三)企业或协会专业人士须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的知名度,熟悉、了解龙岩地方文化,至少有2位以上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四)企业必须是在市委宣传部供应商目录内企业或市级以上文旅类行业协会。
五、递交材料
(一)报价单(需加盖公章);
(二)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文旅类行业协会登记证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无违法记录承诺书;非法定代表人前来投标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四)宣讲活动主要内容及主讲人员资格证书、简介;
(五)报名函。单位出具的报名函,主送单位为“龙岩市艺术馆”,具体内容至少包括投标单位、投标报价、联系人等,详见附件。
以上材料(含投标书及资格证明文件)均需统一装袋密封加盖单位公章,未加盖公章视为废标。如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则应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在修改处签字或盖章。
六、报价时间:2024年9月3日―2024年9月5日。供应商在此正常上班期间将材料送至龙岩市新罗区犀牛南路55号市艺术馆11楼。联系人:何女士,联系电话:0597-*******。
七、评定办法
报价结束后,本单位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全部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中,将最低报价者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八、注意事项
该询价公告将构成签订合同要约的一部分,未经双反协商不得更改,否则更改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附件:报名函
龙岩市艺术馆
2024年9月3日
附件
报名函
龙岩市艺术馆:
按照询价公告的要求,本公司欲报名参加组建“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区宣讲团”及开展教育宣讲活动服务项目的投标,本公司投标报价为 万元。现递交有关资料文件,以便贵单位审查我们参加该项目的投标资格。联系方式如下,请予以确认。
单位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手机/座机):
传真电话:
电子邮箱:
单位(公章):
法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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