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石油装备制造有限公司2024年度钻采产品公路运输服务商集中资格招标

渤海石油装备制造有限公司2024年度钻采产品公路运输服务商集中资格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名称:渤海石油装备制造有限公司2024年度钻采产品公路运输服务商集中资格招标

项目编号:BHZB-ZGYS-*******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石油集团渤海石油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所属单位采油装备公司、钻井装备公司钻采产品的公路运输服务资格预审招标,履行期限2024年9月25日-2025年9月30日。

本次招标项目依据托运人、运输货物不同,共划分2个标包,采用招标资格预审方式确定若干入围物流商,不涉及采购量分配。

标包划分如下:标包一、采油装备公司钻采产品公路运输服务资格预审;标包二、钻井装备公司钻采产品公路运输服务资格预审。

标包一托运人:采油装备公司( 渤海石油装备(天津)新世纪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河北华油一机抽油机有限公司、渤海石油装备承德石油机械有限公司);标包二托运人:钻井装备公司(渤海石油装备(天津)中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标包一运输货物为采油装备公司抽油机、抽油杆、抽油泵、电机、控制柜和工业监控、通讯系统、气体检测系统及配件。标包二运输货物为钻井装备公司电泵、电缆、工业泵、钻具、钻头等产品。根据各项产品实际发货需要确定运输方案,在2024年9月25日-2025年9月30日期间内,组织入围服务商通过设密邮件的报价方式定商定价,并与成交物流商签订运输服务合同。

2.2服务地点:

标包一、采油装备公司。起运地为天津大港、河北青县、河北承德,目的地包括但不限于河北省、山东省、山西省、海南省、陕西省、甘肃省、黑龙江省、上海市、山西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等地区指定地点。

标包二、钻井装备公司。主要发货地点为天津大港,主要收货地点为中石油、中海油、中石化各油田(大庆、长庆、大港、吉林、新疆、冀东、胜利等)井场及库房。

2.3交货期:每批货物在托运人要求时限内送至目的地。

2.4 付款方式:货物验收合格且承运人获得收货人书面收货文件后,承运人将书面收货文件交给托运人核查并且双方签订结算单后,承运人根据结算单明细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运人将发票交付给托运人后,标包一托运人据此挂帐后6个月后启动付款程序,30日内以昆仑银行商业承兑汇票方式支付运费。标包二托运人据此挂帐后10个月后启动付款程序, 1个月内以电汇或承兑方式支付运费 。

2.5其他因素:/。

2.6资格预审合格有效期:2024年9月25日-2025年9月30日。

2.7技术要求:

2.7.1车辆要求:承运车辆非特殊注明一律为平板车,货箱长度不得小于9.6m,车体高度不得超过3.8m,货箱高度不得超过1.6米并可拆卸货箱栏,能够确保所装货物平稳,无弯曲,无侧滑,不得造成货物表面破损或脏污。车辆其他特殊要求另行通知。

2.7.2服务要求:

2.7.2.1发货地装车起始车辆与到达车辆车牌一致,否则对方不予卸车,由此造成的影响及损失由承运人负责。若车辆出现故障,需取得发运人书面同意后,方可换车。承运人可负责指导装车,保证车辆装载货物的安全可靠性。

2.7.2.2承运人须自行做好货物运输中的防护措施,防护措施应该符托运人审定后的运输方案或托运人需求,以保证货物在长途运输中不被磕碰、划伤。

2.7.2.3抵达目的地后承运人负责货物的现场交接,并签署用户签收单随车返回后,交予发运负责人作为结算依据。

2.7.2.4因运输造成货物损伤经鉴定可以修复的,承运人负责进行现场修理或承担相关费用,经鉴定不能修复予以报废的,承运人除需按照货物原值进行赔偿外,还需承担相应损失。

2.7.2.5发货时间由发运人根据市场需求尽早通知承运人,承运人须24小时内派车到发运人指定地点装车并发货,确保正常发运数量,以满足发运人市场供货。

2.7.2.6承运人不得以单批货物重量达不到车辆额定载荷为借口拒绝、拖延运输。承运人应保证所提供车辆机械状况良好,各种证件齐全。从事车辆运行的驾驶员须经正规培训,证照齐全,并有丰富的驾驶经验。在发运人厂区内严格遵守发运人的QHSE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及防疫要求,服从管理,不违章作业。

2.7.2.7承运人在接到运输通知后,按规定时间到达装车地点,避免延误总体发货进度(本合同期限内延迟到指定地点装车扣除当次运费的10%,累计三次未能24小时内到指定地点装车,发运人有权解除当前合同并同时启用备选服务商)。

2.7.2.8承运方每月10日前将前一个月的路单及相关送货单据以送至(快递)发运人。

三、申请人资格条件

3.1资质条件:申请人须为有能力完成上述招标货物运输服务工作的承运商,须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2体系认证要求:申请人须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影印件。证书需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中查询状态为“有效”。

3.3财务要求:申请人须提供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状况良好,企业没有处于被接管、破产或关、停、并、转状态。

3.4业绩要求:申请人需在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发票开具时间为准)期间具备钻井、采油类及相关产品运输业绩,提供清晰的合同及相应发票影印件(可隐去关键信息,标的物及金额部分不可隐去)。

3.5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 √不接受。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资格预审申请人,请于2024年9月6日14:00:00 时至2024年9月11日23:59:59 时,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报名购买电子资格预审文件。

5.1.1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5.1.2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

5.2资格预审文件每个标包售价为200 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投标方式。

6.1.1网上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

申请人应在5.2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申请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6.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2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集团渤海石油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第一机械厂招标采购中心
地 址:河北沧州青县东环路102号
项目负责人:申亮
电 话:0317-*******/159*****273

九、标书费发票领取事项

1. 标书费开票信息内容以投标人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注册的信息为准,如因信息有误造成的开票信息错误,由投标人承担相应责任。

2.标书费统一开电子发票,并通过“51发票平台”发送至投标人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填写的邮箱地址。

,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上海市,山东,海南,陕西,甘肃,宁夏,新疆,承德,沧州,吉林,大庆,上海,天津,0317-,冀东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运输服务 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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