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天福服务区提质升级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吉安天福服务区提质升级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 吉安天福服务区提质升级改造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 已由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员会 以(赣发改交通〔2023〕606号)文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江西省交通运输厅以(赣交许字〔2024〕第188号)文批准。项目法人为江西昌泰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项目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樟树至吉安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次提质升级在西区向西扩征用地76.73亩,东区向东南扩征用地54.13亩。现方案主要改造内容:①西区:扩征用地大部分用于停车,局部作为二期用地;合理规划停车位并增加应急停车位;拆除设备用房、综合楼、维修车间、垃圾站等;新建综合楼、设备用房、警务室、垃圾站;改造南面出口建筑为维修车间,改造天安楼;②东区:扩征用地大部分保留原始地貌,设置光伏发电板;合理规划前场停车位并增加应急停车位;处理小车与大车停车位竖向关系;拆除设备用房、综合楼、维修车间、垃圾站等;新建综合楼、设备用房、维修车间、垃圾站;修复破损路面等;合理处理新增用地竖向。③俩区均保留加油站尿素站及预留加气站场地。④增加智慧服务区设计。⑤增加低碳近零碳服务区设置。⑥挡土墙处理。对东西区高速两侧绿地改造利用,增设超长车停车区。概算建安费*****.94万元。

2.2 技术标准

本次招标项目的设计标准应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定。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3.1 本次招标范围为:

标段

招标范围

主要工作内容

JA1

施工图设计

根据发包人提供的初步设计图纸及DB36/T 698-2017《高速公路服务区设计规范》(江西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深化施工图。包括但不限于地质详勘、结构鉴定、图审;设计范围内的总图(室外管网、道路、交安、VI标识、内外场监控工程)、建筑、结构、水电、暖通、消防、绿建、强弱电(含智慧服务区)、节能等;建筑整体装修方案及施工图;景观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包括设计范围内园林景观、室外照明等);过渡板房;新能源等;材料选样以及施工至竣工阶段全过程设计技术服务,即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施工

包括吉安天福服务区提质升级改造工程范围内土方堆运、开挖与部分外运;建设施工(含拆除及垃圾清运、新建、修缮);水电扩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材料设备采购及安装(含智慧服务区);低碳服务区光伏等施工配合工作;施工期间服务区临时营业板房、卫生间建设;入口闸道改建(含天网系统拆除新建);智慧服务区配套施工等工作,即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2.3.2 本次招标设一个标段,即JA1标段。主要工程数量表详见附表7。

2.4 计划工期

本次招标项目建设工期11个月(含施工图设计周期 2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保修期按国家规定的最低保修期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人员和其他要求见附表1至附表6。

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中开设账户,且添加身份类型“其他类型(投标人)”,否则,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投标。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2023年度全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结果为本次招标使用的信用等级(以下简称“信用等级”,除特别说明外均为此含义)。信用等级为D级的投标人不具有投标资格;2023年度未被评价的投标人,其信用等级按B级对待。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指联合体各方。

投标人涉及施工的资质、业绩、人员等情况应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交通平台)中完成登记。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 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 2 家,联合体各方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2 联合体牵头人应是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负责设计专业任务的单位,同时资质应符合“附表 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中联合体牵头人的相关资质要求,联合体其他成员单位应具备与其承担的专业任务相适应的资质。

3.2.3 联合体投标人应同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2012年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3.3 投标人可同时参与1个标段的投标,最多只允许中投1个标段。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适用于联合体各方,但组成同一联合体除外)。

3.5 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单位、代建单位、监理单位及以上单位的附属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3.6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 年 9 月 6 日至2024 年 10 月 10 日(北京时间,下同)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https://www.jxsggzy.cn)(以下简称“交易系统”),以“其他类型(投标人)”身份进入,在“交通非自动评审”业务管理模块中下载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

4.2 用户类型获取方式及系统操作请参阅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通知公告”栏中的《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优化提升交通项目招投标工作效能的通知》、《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不见面开标系统启用注意事项的通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 不组织 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0 月 10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时间即为电子签收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形式进行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次开标活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请投标人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指南-投标单位-操作手册”中下载。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jxsggzy.cn)、江西省交通运输厅(http://jt.jiangxi.gov.cn)、江西省国有企业采购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jxgqcg.com)、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https://www.jxgsgl.com)、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https://www.******.cn)等网站发布,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同时在上述网站公开。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樟树至吉安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朝阳洲中路367号

联 系 人:熊先生

电 话:136*****667

行政监督部门:江西省交通运输厅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卧龙路1999号

电 话: 0791-********

招标人监督部门: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管理部、纪委(监察专员办)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九龙湖风顺东街666号

电 话:0791-****************

招标人监督部门: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朝阳洲中路 367 号

电 话:0791-********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交投嘉特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洪州大道西999号

联 系 人:蒋女士

电 话:0791-********

电子邮件:jxjtxzb1688@163.com

交易系统软件服务商名称: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联系电话:400-998-0000

2024 年 9 月 6 日


附表1 资格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等级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以下设计资质: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资质;

(4)具有以下施工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以下设计资质: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资质。

附表2 资格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

附表3 资格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

附表4 资格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应同时满足):

①未被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及其以上管理部门取消在江西省内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江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②在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2023年度全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

③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④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⑤最近3年(指2021 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下同)内工程勘察设计中或工程施工中不存在有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情况。

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⑦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⑧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如有)、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

注:投标人信誉应同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2012年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

附表5 资格条件(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最低要求

人员岗位

人数

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

1

具备建筑工程或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持有二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或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或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年龄55周岁及以下。

设计负责人

1

具备建筑工程或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副高级职称;持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或一级注册结构师证书,年龄 55 周岁及以下。

施工负责人

1

具备建筑工程或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年龄 55 周岁及以下。

附表6 资格条件(其他要求)

其他要求


附表7 主要工程数量表

序号

工程名称

单位

数量

1

西区

1.1

西区拆除面积

m2

5693.10

(1)

综合楼

m2

4989.64

(2)

维修车间

m2

230.32

(3)

天安楼旁配套

m2

29.32

(4)

其他建筑

m2

443.82

1.2

西区新建面积

m2

6888.80

(1)

综合楼

m2

6125.04

(2)

警务室、交通执法室

m2

160.00

(3)

设备用房

m2

287.76

2

东区

2.1

东区拆除面积

m2

6907.80

(1)

综合楼

m2

5815.94

(2)

维修车间

m2

468.36

(3)

其他建筑

m2

623.50

2.2

东区新建面积

m2

6591.37

(1)

综合楼

m2

6099.61

(2)

维修车间

m2

204.00

(3)

设备房

m2

287.76

(4)

储能换电站

m2

0.00

3

其他

3.1

景观绿化

m2

*****.00

3.2

新建场地

m2

*****.26

3.3

原有场地改造

m2

*****.00

注:工程量仅作参考,不作计价依据。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施工总承包 工程设计 升级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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