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金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宁波至金华段金华段水土保持监测及监理服务项目公告

甬金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宁波至金华段金华段水土保持监测及监理服务项目公告

甬金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宁波至金华段(金华段)水土保持监测及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M2024GZBC-ORGCODE-013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甬金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宁波至金华段(金华段)已由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浙交许〔202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浙江金华甬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浙江金华甬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交投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及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甬金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宁波至金华段(金华段)(以下简称“本项目”)起点位于绍兴嵊州市与金华东阳市交界处白峰岭隧道内,起点对应老路右线桩号YK115+595(Y2K115+487、ZK115+471),顺接甬金高速改扩建工程宁波至金华段(绍兴段),路线沿甬金高速公路既有线位改扩建,经东阳市、义乌市、金东区,终点位于金东区傅村镇,与杭金衢高速相接设置傅村枢纽,终点桩号K185+383.370,全线设置断链1处,YK118+351.055=K118+400,短48.945m。路线全长约69.739km(东阳段约33.502km,义乌段约31.778km,金义新区约4.459km)。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设1个标段,既第SBJC标段,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① 定期进行水土保持监测,按照项目水土保持影响报告书及相关批复的要求,对本项目施工准备期、工程建设期、试运行期及自然恢复期的水土保持进行定期监测,按要求提交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季报、年报和最终总结报告等相关成果报告;

② 依法开展水土保持监理工作并按要求提交水土保持监理大纲及细则、监理季(月)度报告、年度报告和水土保持监理总结报告;

③ 根据工程设计变更、水土流失防治措施调整,提出相应的水土保持补充措施建议书与变更备案材料,编制水土保持变更补充报告,组织专家审查,并配合做好上报审批工作;

④ 对施工单位水土保持开展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施工单位完成工程沿线弃渣场复垦、复绿方案的编制、评审以及弃渣场变更备案审批工作;

⑤ 配合发包人及水保专项验收机构做好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相关工作(如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配合)等;

协助发包人完成针对水土保持方面的审查工作

⑦根据工程设计变更或存在补偿水域无法落实,确需变更补偿方案的,提出相应的防洪补偿措施建议,与水利局进行沟通协调,编制相关点位防洪评价变更文件,组织专家审查,并配合做好上报审批工作;

⑧协助发包人进行防洪专项验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协助发包人核对补偿工程落实情况;协助发包人与水利局沟通;收集整理防洪专项验收所需的各项材料,并完成行业部门备案);协助施工单位编制汛期防洪方案;

⑨协助发包人完成水保监测数据报送行业管理部门及水保验收通过后报备行业管理部门相关工作;

⑩水土保持监测及监理所需的其他技术服务工作。

2.3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全部工作内容完成且本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止。

2.4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即第SBJC标段。

3.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同时具有水利部门颁发的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级资质

3.2投标人自2019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接过1条一级及以上新建(或改建或扩建)公路项目的的水土保持监测(或监理)服务任务;

3.3 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同时担任过一级及以上公路项目的水土保持监测(或监理)服务的项目负责人;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2)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本项目承担监测服务工作的单位(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工作内容);(3)联合体中承担监理任务的单位(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工作内容)需具有水利部门颁发的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5自2021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显示内容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日期为准);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可访问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s://cncico.zjgzzc.com/cms/default/webfile/index.html进行供应商注册。本项目招标文件(含招标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下载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4-09-07至2024-09-12。

4.3未取得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指南请登录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https://cncico.zjgzzc.com/cms/default/webfile/index.html)→《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数字证书办理通知》→附件《浙江交通集团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进行操作(CA数字证书由浙江省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办理,联系人:郑先生,联系电话:(0571)********;技术服务由上海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提供,客服电话:**********转6转2。

4.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2024-09-13 16:30。招标人将于2024-09-14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09-18 09:30。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正本)的递交。采用网上递交方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投标文件加密后递交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5.2.2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采用邮寄递交方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纸质投标文件邮寄送达至浙江省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城星路59号东杭大厦12F,联系人:唐先生,手机号码:133*****529

如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应预留足够时间确保纸质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邮寄送达至浙江省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因快递公司延误造成的投标失败等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电子投标文件(正本)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至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将被拒绝,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如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当所有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而采用纸质投标文件开标时,因投标人纸质投标文件未递交或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无法参加纸质投标文件开标,造成投标失败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5.4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在开标时间开始后解密投标文件。(开标网址:https://cncico.zjgzzc.com/cms/default/webfile/index.html)。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https://cncico.zjgzzc.com/),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cncico.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金华甬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金瓯路1118号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571-********

电子邮箱:**********@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交投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城星路59号东杭大厦11F

联系人:郑先生

电话:0571-********

电子邮箱:*********@qq.com

招采中心:浙江省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城星路59号东杭大厦12楼

联 系 人:戴女士

电 话:0571-********

电子邮件:gswldaichen@cncico.com

系统维护电话:(0571)********(系统维护人员仅提供系统技术问题咨询,不提供投标业务问题咨询。)

备注:标书获取、投标保证金缴纳联系人为招采中心戴女士;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和疑问联系人为招标代理机构郑先生;系统操作异常,请联系系统维护。

2024-9-6

甬金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宁波至金华段(金华段)水土保持监测及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M2024GZBC-ORGCODE-013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甬金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宁波至金华段(金华段)已由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浙交许〔202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浙江金华甬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浙江金华甬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交投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及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甬金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宁波至金华段(金华段)(以下简称“本项目”)起点位于绍兴嵊州市与金华东阳市交界处白峰岭隧道内,起点对应老路右线桩号YK115+595(Y2K115+487、ZK115+471),顺接甬金高速改扩建工程宁波至金华段(绍兴段),路线沿甬金高速公路既有线位改扩建,经东阳市、义乌市、金东区,终点位于金东区傅村镇,与杭金衢高速相接设置傅村枢纽,终点桩号K185+383.370,全线设置断链1处,YK118+351.055=K118+400,短48.945m。路线全长约69.739km(东阳段约33.502km,义乌段约31.778km,金义新区约4.459km)。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设1个标段,既第SBJC标段,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① 定期进行水土保持监测,按照项目水土保持影响报告书及相关批复的要求,对本项目施工准备期、工程建设期、试运行期及自然恢复期的水土保持进行定期监测,按要求提交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季报、年报和最终总结报告等相关成果报告;

② 依法开展水土保持监理工作并按要求提交水土保持监理大纲及细则、监理季(月)度报告、年度报告和水土保持监理总结报告;

③ 根据工程设计变更、水土流失防治措施调整,提出相应的水土保持补充措施建议书与变更备案材料,编制水土保持变更补充报告,组织专家审查,并配合做好上报审批工作;

④ 对施工单位水土保持开展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施工单位完成工程沿线弃渣场复垦、复绿方案的编制、评审以及弃渣场变更备案审批工作;

⑤ 配合发包人及水保专项验收机构做好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相关工作(如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配合)等;

协助发包人完成针对水土保持方面的审查工作

⑦根据工程设计变更或存在补偿水域无法落实,确需变更补偿方案的,提出相应的防洪补偿措施建议,与水利局进行沟通协调,编制相关点位防洪评价变更文件,组织专家审查,并配合做好上报审批工作;

⑧协助发包人进行防洪专项验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协助发包人核对补偿工程落实情况;协助发包人与水利局沟通;收集整理防洪专项验收所需的各项材料,并完成行业部门备案);协助施工单位编制汛期防洪方案;

⑨协助发包人完成水保监测数据报送行业管理部门及水保验收通过后报备行业管理部门相关工作;

⑩水土保持监测及监理所需的其他技术服务工作。

2.3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全部工作内容完成且本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止。

2.4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即第SBJC标段。

3.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同时具有水利部门颁发的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级资质

3.2投标人自2019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接过1条一级及以上新建(或改建或扩建)公路项目的的水土保持监测(或监理)服务任务;

3.3 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同时担任过一级及以上公路项目的水土保持监测(或监理)服务的项目负责人;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2)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本项目承担监测服务工作的单位(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工作内容);(3)联合体中承担监理任务的单位(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工作内容)需具有水利部门颁发的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5自2021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显示内容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日期为准);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可访问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s://cncico.zjgzzc.com/cms/default/webfile/index.html进行供应商注册。本项目招标文件(含招标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下载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4-09-07至2024-09-12。

4.3未取得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指南请登录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https://cncico.zjgzzc.com/cms/default/webfile/index.html)→《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数字证书办理通知》→附件《浙江交通集团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进行操作(CA数字证书由浙江省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办理,联系人:郑先生,联系电话:(0571)********;技术服务由上海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提供,客服电话:**********转6转2。

4.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2024-09-13 16:30。招标人将于2024-09-14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09-18 09:30。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正本)的递交。采用网上递交方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投标文件加密后递交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5.2.2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采用邮寄递交方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纸质投标文件邮寄送达至浙江省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城星路59号东杭大厦12F,联系人:唐先生,手机号码:133*****529

如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应预留足够时间确保纸质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邮寄送达至浙江省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因快递公司延误造成的投标失败等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电子投标文件(正本)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至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将被拒绝,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如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当所有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而采用纸质投标文件开标时,因投标人纸质投标文件未递交或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无法参加纸质投标文件开标,造成投标失败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5.4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在开标时间开始后解密投标文件。(开标网址:https://cncico.zjgzzc.com/cms/default/webfile/index.html)。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https://cncico.zjgzzc.com/),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cncico.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金华甬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金瓯路1118号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571-********

电子邮箱:**********@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交投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城星路59号东杭大厦11F

联系人:郑先生

电话:0571-********

电子邮箱:*********@qq.com

招采中心:浙江省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城星路59号东杭大厦12楼

联 系 人:戴女士

电 话:0571-********

电子邮件:gswldaichen@cncico.com

系统维护电话:(0571)********(系统维护人员仅提供系统技术问题咨询,不提供投标业务问题咨询。)

备注:标书获取、投标保证金缴纳联系人为招采中心戴女士;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和疑问联系人为招标代理机构郑先生;系统操作异常,请联系系统维护。

2024-9-6

标签: 高速公路改扩 水土保持监测 监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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