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县2024年三峡移民后期扶持资金--海河镇新建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射阳县2024年三峡移民后期扶持资金--海河镇新建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受射阳县海河镇幸福家园项目建设管理部委托,江苏宏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盐城分公司就射阳县2024年三峡移民后期扶持资金--海河镇新建道路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确定该项目施工单位。
一、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射阳县2024年三峡移民后期扶持资金--海河镇新建道路工程
1.2 标段名称:射阳县2024年三峡移民后期扶持资金--海河镇新建道路工程
1.3工程地点:射阳县海河镇境内
1.4工程内容:海河镇拆建混凝土新建道路工程。(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施工现场条件范围内的全部工程为准)。
1.5 标段划分:本工程为一个标段。
1.6 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53.27万元。
1.7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1.8工期要求:30日历天。
1.9 质量标准:合格。
1.10招标计价方式: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1.11投标有效期:45天。
1.1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施工现场条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1.1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二、参加投标的资格条件
2.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2.1.1.资质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1.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1.3.业绩要求:无。
2.1.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射阳县县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中失信行为的,被行政主管部门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射阳政务信息网”上公布,且在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
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2.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
件。
2.2.1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2.2.其他要求:
2.2.2.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3)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包括不限于投标人的子公司以及控股参股企业)、其他企业分公司负责人。(均以投标截止日注册登记为准)。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己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招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不作要求。
2.2.2.2.投标申请人须在“投标函”中保证代理人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保证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或投标截止之日前有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记录。
2.2.2.3.本工程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施工时按现场管理规定要求配备到位。
2.2.2.4.投标项目负责人若中标,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2.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一)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二)投标人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三)投标人近三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四)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2.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无法律、法规规定投标受限情形。
★投标申请人不得以虚假材料、证件参加本项工程的投标报名和投标。投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必须真实,若被招标人发现并确认投标人或中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并报行政管理部门查处,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人在以往招投标过程中,无行贿犯罪记录,无法律、法规规定的投标受限情形。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中标单位不得合包、转包、分包。中标后或合同签订后或施工期间被发现并被证实转包、挂靠、非法分包施工,将被清除出施工现场,其行为将立即被上网公示,除已交纳的履约保证金被扣除外,报行政监管机构查处,追诉其给招标人造成的其他损失。
三、付款方式: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施工拖欠农民工工资治理工作的通知》(盐建建筑【2016】35号)文件精神要求: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且审计结束付至中标价97%的工程款;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一年,根据审计结果结清全部工程款;
(3)按上述进度付款,无利息补偿。
注:按照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农民工工资必须进行专户管理,并从工程第一次付款开始,扣留每次付款工程款的30%发放至农民工工资个人账户,剩余付至基本账户。因此,本项工程的工程款分两部分支付,一部分是(农民工工资部分)汇入承包人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二部分是(农民工工资以外的部分)汇入承包人基本账户。农民工工资的支取参照建设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办法。
四、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数额:*****元;
4.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4.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现金,单独密封,随同投标文件递交;
4.4履约保证金:中标价*10%,中标公示结束后3日内(签订合同之前),从中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中标人若逾期不交,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
4.5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至中标人基本账户。
4.6本项目招标人要求中标人严格按照盐建建筑【2016】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施工拖欠农民工工资治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执行。
五、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六、评标方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推荐1名中标侯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评标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七、公告发布时间:
2024年9月6日至2024年9月13日
八、投标报名
8.1报名时间:2024年9月6日至2024年9月13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3 时至 6 时)
8.2报名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接收报名邮箱zlzbsy@sina.com。
8.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报名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格式自拟,注明联系方式、邮箱号码)、营业执照(以上材料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及工本费缴款记录(以上均可使用扫描、或截图)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我公司电子邮箱(电子邮箱zlzbsy@sina.com)。
8.4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备注投标单位名称及项目名称转账至微信134*****296)
九、踏勘现场
本工程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进行现场踏勘,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安全自行承担。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射阳县海河镇幸福家园项目建设管理部
地 址:射阳县海河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顾明军
电话:187*****80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宏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盐城分公司
地 址:射阳县东都天润小区北门西侧二楼
联系人:汪青云
电 话:134*****296
标签: 新建道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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