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财政局财政部门决算业务管理系统运维服务购买服务计划
昆明市财政局财政部门决算业务管理系统运维服务购买服务计划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02号令)、《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和《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2〕46号)等文件要求,现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昆明市财政局财政部门决算业务管理系统运维服务工作,并制定如下计划:
一、项目名称
昆明市财政局财政部门决算业务管理系统运维服务项目(项目代码:B1001 机关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服务)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财政局
三、购买内容
(一)项目内容
1.保障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中部门决算相关模块系统的正常运行;为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基层单位的用户提供系统所使用的标准功能的必要权限设定和系统流程设定。
2.数据日常推送、汇总数据,定期对数据备份通过前置库进行数据检查,以确保数据质量,服务器端软件运行环境的日常维护;服务器端系统软件的日常维护及升级,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3.根据部门决算工作需要,州市节点汇总审核的时候协助市财政部门在本地组织召开部门决算会审工作会,进行部门决算系统操作培训服务;同时,完成年度部门决算数据的收集、汇总、审核及分析工作。协助财政人员使用系统分析决算数据,出具相关分析资料。
(二)项目范围
昆明市市本级部门决算涉及相关预算单位。
(三)服务要求
指定专人,常驻一级财政部门,为本地区各级行政事业单位使用人员提供专项的技术支持服务,服务内容包括:
1.同级预算单位用户部门决算工作中遇到的报表编报、账表生成、报表审核、系统用户权限维护、系统组织机构维护等各种技术和部分业务问题进行解答;
2.协助服务单位查询数据,按照一体化规范和标准要求,部门决算报表确保提取部门预算、会计核算、资产管理等数据来生成报表;
3.协助本级财政部门开展部门决算报表编报、决算批复、决算公开的专项培训服务,促进各级单位顺利完成年度部门决算工作;
4.在满足财政部和财政厅部门决算工作要求的基础上,根据本级财政部门决算工作的需要,提供部门决算参数的个性化扩展服务,满足本地区部门决算工作的需要;
5.协助财政部门或业务处(科)室,自动生成部门决算批复报告和报表批复初稿和部门决算公开文本和报表初稿。
四、预算经费
经费预算8万元,从局机关2024年部门预算“财政信息化系统建设经费”中安排。
五、承接主体
(一)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公司或专业机构。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二)本项目涉及软件系统的维护,为保证服务的质量符合标准,服务机构还需提供服务或产品原开发方出具的授权及技术服务支持承诺。
六、服务时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
七、目标要求
(一)服务方需按照签订的服务协议内容,开展好昆明市财政局财政部门决算业务管理系统运维服务工作;
(二)服务方在开展工作中,需对昆明市财政局相关信息进行保密,未经昆明市财政局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相关信息(法律规定的情形除外);
(三)服务方在开展工作中,不得影响昆明市财政局正常工作的开展。
八、采购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昆明市财政局财政部门决算业务管理系统运维服务项目在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目录之外,且项目金额在分散采购限额标准60万以下,拟按照局内控、财务制度进行采购。
九、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的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十、响应方式
凡有意参加者,请在2024年9月12日17时前将密封完好的报价文件递交至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3号楼2楼258办公室,具体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阙老师 电话:0871-********。
昆明市财政局
2024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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