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体成分分析仪招标公告

人体成分分析仪招标公告

受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就人体成分分析仪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XZH2016HW162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密封报价。

一、项目的名称、内容、数量、预算金额、完工期

1. 项目名称:人体成分分析仪采购项目

2. 项目内容及数量:人体成分分析仪壹台

3.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贰拾陆万元整(¥: 260000.00元)

注:上述预算为投标报价上限,报价超出预算金额的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应对包组内所有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4、交货期:合同签定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非所投货物制造商的,须提供所投货物制造商或其国内分支机构直接对投标人出具的有效投标授权书或代理、经销证明;

3、投标人近三年以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并且中标人不得将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只有在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有投标资格。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均作无效投标: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2)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

三、购买询价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询价文件售价

1. 购买询价文件时间:2016年9 月 12 日~9月20 日,每天0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 购买询价文件地点: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珠海市香洲区人民西路291号日荣大厦三楼)。

3. 购买询价文件方式:供应商可自行前往以上地点购买或采用邮寄的方式购买,购买询价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传真件):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办理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时);

(3)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

4. 询价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邮寄另加人民币50元;询价文件售后不退。

四、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16年 9 月 21日 9 : 30- 10: 00;

2、报价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6年9 月 21日 10 :00;

3、报价/开标地点:珠海市香洲区人民西路291号日荣大厦三楼开标室。

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联系人:冯小姐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西路291号第五栋日荣大厦三楼邮编:519015

联系人:钟兴万、****-*******(项目咨询);

李仙阳、****-*******(标书售卖);

代琴、****-*******(保证金处理)传真:****-*******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梅华西路支行

户名: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珠海香洲分公司

银行账号:********3718

其它资金来往账号(投标保证金除外):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珠海星园路支行

户名: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珠海香洲分公司

银行账号:********7236

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16年9月12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分析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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