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郴江中路苏仙南路至人民东路和人民东路郴江中路至苏仙南路段沿线片区排水防涝改造项目清水溯源排查、水质流量检测及排水管道检测服务单位公开遴选公告
郴州市郴江中路苏仙南路至人民东路和人民东路郴江中路至苏仙南路段沿线片区排水防涝改造项目清水溯源排查、水质流量检测及排水管道检测服务单位公开遴选公告
郴州市郴江中路(苏仙南路至人民东路)和人民东路(郴江中路至苏仙南路段)沿线片区排水防涝改造项目清水溯源排查、水质流量检测及排水管道检测服务单位公开遴选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采购单位:郴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项目名称:郴州市郴江中路(苏仙南路至人民东路)和人民东路(郴江中路至苏仙南路段)沿线片区排水防涝改造项目清水溯源排查、水质流量检测及排水管道检测服务
3、项目概况:项目建设范围为郴江中路(苏仙南路至青年大道段)和人民东路(郴江中路至苏仙南路段)及沿线部分支路(杨家坪路、东塔路、九渡江巷道),主要建设内容:完成郴江中路(人民东路至苏仙南路段)、郴江中路(人民东路-青年大道段)、人民东路(苏仙南路-郴江中路段)、杨家坪路、东塔路雨污分流改造;完成九渡江巷道排水管网空白区排水管网建设;解决苏仙南路和郴江中路交叉口、苏仙南路和人民东路交汇处、郴江中路和人民东路交汇处、郴江中路和青年大道交汇处、人民东路(苏仙南路-郴江中路段)、郴江中路(人民东路-青年大道段)六处易涝点的排水问题;项目建设范围内的破损管道修复、错混接改造和管道清淤维护;新建清水通道,撇除郴州市精神卫生中心及杨家坪路与人民路交汇处入侵污水管网的清水。
4、项目总投资额:*****万元
二、服务内容
1、排查检测范围:对郴州市郴江中路(苏仙南路至人民东路)和人民东路(郴江中路至苏仙南路段)沿线片区及周边区域。
2、服务内容:
(1)对范围内的清水进行溯源排查,寻找可直接接入雨水管道位置,为下一步设计撇除清水提供依据。
(2)对范围内可能的清水点接户管及接入口不同时段(晴雨天、早中晚)的水质和流量进行检测,水质检测参数为氨氮、总氮、总磷、SS等,并对接户管接入的市政管网类别提出意见。
(3)提交排查及检测报告,对管网运行现状进行综合分析,同时对重点问题管段开展专项诊断分析,准确识别关键问题,科学合理的为管网改造工程设计提供指导规划。
(4)重要管段地下管网QV/CCTV内窥检测,通过对现状管道检测,评估其结构性和功能性状况,为片区排水防涝改造、管道设计和修复提供真实可靠的基础数据。
(5)未包含设备无法进入的淤堵管网清淤措施费用。
5、工期要求:15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至提交合格排查成果为止。
三、资格条件
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事)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近三年没有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受到相关管理部门处罚;
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施工叁级资质以上,且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近3年,即2021年至2023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进行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业绩;
4.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5.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限价33万元。
四、报名单位应提交资料清单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如系授权委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需要详细注明委托人、被委托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授权权限等)。
2.公司简介,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
3.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4.近三年相关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5.报价单及报名申请书(格式自拟)。申报人需在申请书明确本项目服务方案、人员配置及证书、投入的设备仪器、进度计划安排、及经费测算标准和经费测算结果等;申报单位应根据本工作有关取费标准作出一次性书面报价,报价包含但不限于可能发生的差旅费、依法应当缴纳的所有税费等。在整个服务过程中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报价单位采用人民币,单位为元,报价函及申请书应加盖承担单位公章。
6.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承诺(格式自拟)。
7.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报价及报名材料文件放入密封袋中加贴封条,并在封套封口处加盖报价人单位章,封套上写明项目名称和报价人名称。
五、有关申报要求
(一)投标文件应进行装订,一式2份送至郴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405室。
(二)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9日下午18:00,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三)我局将组织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对符合要求实施单位的综合实力进行考核,择优遴选实施单位,经党组集体研究议定后通知中标供应商,并签订委托合同。
(四)项目最终成果的产权归郴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所有,承担单位不得擅自对外发表。
六、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邮寄、邮件等报价。
(二)如有未尽事宜,可电话与我局曹工联系沟通。
联系电话:0735-*******
????????????????????????????????????????????????????郴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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