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亭公路路面维修工程、沪青平公路地道泵站整治工程、嘉松中路一号横河桥维修工程、国省干线桥梁维修整治工程、陈海公路局部示范路完善工程、陈海公路休息区完善工程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南亭公路路面维修工程、沪青平公路地道泵站整治工程、嘉松中路一号横河桥维修工程、国省干线桥梁维修整治工程、陈海公路局部示范路完善工程、陈海公路休息区完善工程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南亭公路路面维修工程、沪青平公路地道泵站整治工程、嘉松中路一号横河桥维修工程、国省干线桥梁维修整治工程、陈海公路局部示范路完善工程、陈海公路休息区完善工程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路政局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16年09月12日14:55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6年09月13日15:00至2016年09月21日23:59 | ||
招标文件售价 | ¥10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详见原公告:********76,,toolbar=yes,menubar=yes,scrollbars=yes,resizable=yes,location=no,width=1024px,height=600px)">公告链接地址" | ||
开标时间 | 2016年10月08日13:00 | ||
开标地点 | 黄浦路53号海湾大厦2楼203室第二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1125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奚岱铭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8*****575 |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路政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业主指定地址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9*****722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上海上投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上海市虹口区黄浦路53号203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上投招标有限公司受委托,对南亭公路路面维修工程、沪青平公路地道泵站整治工程、嘉松中路一号横河桥维修工程、国省干线桥梁维修整治工程、陈海公路局部示范路完善工程、陈海公路休息区完善工程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南亭公路路面维修工程、沪青平公路地道泵站整治工程、嘉松中路一号横河桥维修工程、国省干线桥梁维修整治工程、陈海公路局部示范路完善工程、陈海公路休息区完善工程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0-16-17174,00-16-17229,00-16-17269,00-16-35131,00-16-37656,00-16-37657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5、交付地址:南亭公路、沪沪青平公路地道、嘉松中路一号横河桥、宝钱公路顾蒲桥及北松公路女儿泾桥、向化公路休息区、陈海公路。 6、交付日期:南亭公路路面维修工程:45日历天;沪青平公路地道泵站整治工程:45日历天;嘉松中路一号横河桥维修工程:60日历天;国省干线桥梁维修整治工程:60日历天;陈海公路局部示范路完善工程:50日历天;陈海公路休息区完善工程:50日历天。 7、采购预算金额:********(国库资金:********;自筹资金: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6-09-13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09-21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6-10-08 13: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6-10-08 13: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黄浦路53号海湾大厦2楼203室第二会议室 2、开标地点:黄浦路53号海湾大厦2楼203室第二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八、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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