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技师学院公开遴选招标代理机构项目遴选公告
河南技师学院公开遴选招标代理机构项目遴选公告
河南技师学院拟对“河南技师学院招标代理机构服务库”进行更新,公开遴选招标代理机构,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申请人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和遴选需求
1.项目名称:河南技师学院公开遴选招标代理机构项目
2.项目编号:HNJS-LX-******
3.项目简介:为进一步规范河南技师学院采购项目的招标委托代理工作,提高招标采购质量,规范招标采购行为,学校决定采用公开遴选方式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建立“河南技师学院招标代理机构服务库”,为河南技师学院提供招标采购代理服务。
4.入围单位数量:A包:工程建设类4家;B包:货物和服务类 6家;每个参选单位报名时仅可选择一个包段参与,A、B包同时报名视为无效报名。
5. 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省、市等有关规定,且满足遴选人要求。
6. 服务范围:河南技师学院的工程建设类、货物和服务类等招标采购服务工作相关事宜。
7. 服务期限:自入围协议签订之日起3年。
8.招标代理机构服务库管理:入库招标代理机构应服从河南技师学院招标管理办公室管理,详见《河南技师学院采购与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试行)(豫技师院【2024】42号》。本库实行项目考核和年度考核管理,合同期内考核不合格的招标代理机构,遴选人有权直接取消其入库使用资格。招标代理机构因项目规模及金额小,如无正当理由出现拒绝服务的情况,采购人有权直接取消其入库使用资格。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在郑州市城区或在郑州市城区设有经工商注册的分支机构,成立时间应不少于 3年(截至 2024年 9月 1 日计算);
2.申请人需具备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并出具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备案网页截图证明,在河南省级财政部门公布的招标代理机构目录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3.申请人须注册为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具备CA证书,具备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与组织开标、评标活动的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4.在郑州市城区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具有招标工作必备的开评标场地、设施以及档案室等。(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申请人公章,招标人将进行实地考察);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还在执行期内的代理机构,不能参与本次遴选。申请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其跳转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网站渠道查询的结果,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后。(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6.申请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1)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
(2)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2021年 1 月 1日以来,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代理服务资格(提供承诺函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遴选(提供承诺函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三、遴选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4年9月9日至2024年9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2.提交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均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须加盖申请人公章。
3.获取方式:远程获取。电子版报名材料发送至hnjszbb@126.com邮箱,要求报名材料为扫描件,并合并成一个PDF文件,申请报名文件命名为:项目名称A包(或B包)-公司名称。邮件内容要写明联系人的姓名、电话(移动电话)及接收文件的邮箱地址。
遴选人相关负责人审核申请材料合格后,以回复邮件方式将电子版遴选文件发至申请人邮箱,请注意查收。如不及时查收,自行负责,遴选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25日9:30(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河南技师学院北校区教学楼二楼会议室(221),届时请参加遴选的代表现场递交响应文件,其他时间均不接收响应文件。每个参选单位只允许一名遴选代表到场,遴选代表要严格按照负责老师的安排,有序进入校园,在指定区域内参加活动,严禁逗留、聚集。
备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遴选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遴选公告在《河南技师学院》网站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1.遴选人:河南技师学院
2.遴选人地址:河南技师学院北校区(郑州市三全路26号)
3.联系人:史老师、丁老师
4.联系电话:0371-********
七、其他
1.本次遴选活动是遴选人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要求,本着优中选优兼顾公平的原则,选择对高校招标采购业务熟练的代理机构,从事学校招标采购代理业务并进行管理的自主行为,既不是政府采购项目,也不是依法必须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同时也不属于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的通知》(财办库〔2021〕14 号)的清理范围。
2.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是负责学校招标采购项目对接和沟通的直接责任人,原则上入库后服务期内不得更换。采购代理工作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经理不得挂名或转委托;因情况特殊确需变更的,申请变更的项目经理应仍符合资格条件中对项目经理的要求,并经遴选人审批同意后方可变更,否则将从采购代理机构库中清除。
标签: 公开遴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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