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消防救援总队宣传制作服务项目第二次包一
青海省消防救援总队宣传制作服务项目第二次包一
青海省消防救援总队宣传制作服务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
    青海省消防救援总队宣传制作服务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投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8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青海聚帛竞磋(服务)2024-089
项目名称:青海省消防救援总队宣传制作服务项目第二次
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服务内容:为进一步提升宣传工作效率,根据总队机关各处室视频拍摄和制作需求,新闻宣传处拟购买宣传制作服务,服务包含视频拍摄、活动摄像、宣传片制作、视频剪辑、动画制作、创意广告、配音、直播导播服务、特效制作、AE模板制作和PPT制作等项目。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服务地点:青海省消防救援总队及青海省消防救援总队指定地点;
  数量:1
  标项名称:青海省消防救援总队宣传制作服务项目第二次包一;
  预算金额:******.00(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为进一步提升宣传工作效率,根据总队机关各处室视频拍摄和制作需求,新闻宣传处拟购买宣传制作服务,服务包含视频拍摄、活动摄像、宣传片制作、视频剪辑、动画制作、创意广告、配音、直播导播服务、特效制作、AE模板制作和PPT制作等项目。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服务地点:青海省消防救援总队及青海省消防救援总队指定地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6日历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其他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信誉要求: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响应资格。(提供查询截图时间为响应截止时间前10天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响应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财务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基本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扫描或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供应商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6、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响应。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预留10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8、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采购文件):
时间:2024-09-09 至 2024-09-13 上午09:00-11:30和 下午13:30-17:30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青海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价、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青海省消防救援总队 |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聚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苑路7号财富中心A座9楼1091室 |
联系人:赵老师 | 联系人:代女士 |
电 话:0971-******* | 电 话:0971-******* |
电子信箱:/ | 电子邮件:/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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