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中医药科学院_自动微生物鉴定系统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黑龙江省中医药科学院_自动微生物鉴定系统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黑龙江斐尔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黑龙江省中医药科学院的委托对黑龙江省中医药科学院_自动微生物鉴定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中医药科学院_自动微生物鉴定系统采购
项目编号:FEZB-HJCH-1607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嘉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黑龙江省中医药科学院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香顺街41号
联系人:董汶桥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斐尔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嘉
代理机构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通达街2号
一、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中医药科学院_自动微生物鉴定系统采购
用途:科研使用
数量:1套等
预算金额:预算内资金698800.00元人民币
简要技术要求:可鉴定包括细菌、酵母和真菌在内的微生物≥2500多种;等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90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交货地点:黑龙江省中医药科学院
质量保证期:验收合格后1年
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拟参加本项目磋商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拟参加本项目磋商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
3、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供应商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如供应商有行贿犯罪记录,严禁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竞争性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包竞争性磋商或者未划分合同包的同一项目竞争性磋商;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包竞争性磋商或者未划分合同包的同一项目竞争性磋商;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合同包竞争性磋商或者未划分合同包的同一项目竞争性磋商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现场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5、本次竞争性磋商项目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为在国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且经营范围覆盖本次招标品类内容;
6、本项目不允许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
三、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四、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1、磋商时间:2016年9月21日9:30分(北京时间)
2、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6年9月12日至2016年9月19日每天9:00~11:30,13:00~15:3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通达街2号
4、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请出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基本开户许可证、法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代表身份证、提供产品的合法来源渠道的证明文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所有报名材料均需提供原件且复印件加盖公章。
5、磋商文件售价:每包500.00元人民币,文件售后不退。
未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磋商。
6、提交竞争性磋商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2016年9月21日9:30分(北京时间)
7、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通达街2号
五、其它补充事宜:
1、答疑会时间、地点:2016年9月19日16时,通达街2号开标大厅
联系人:王嘉电话:****-********
2、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送达截止时间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黑龙江斐尔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受。递交响应文件时,需出示递交人身份证原件。
六、文件质疑:
供应商对磋商文件如有疑义需要求澄清,须在本项目答疑会结束前用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应以答疑会纪要等书面形式做出答复,分发给所有同一项目的供应商。答疑会答复后1个工作日内若无疑义,视同供应商响应《磋商文件》中各项要求。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黑龙江斐尔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9月1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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