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新业薄片公司购置分盘机(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T-13324108-244503)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武汉市
一、招标条件
本新业薄片公司购置分盘机(第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湖北新业烟草薄片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
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公告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业薄片公司购置分盘机(第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新业薄片公司购置分盘机(第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内容;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9 月 07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9 月 13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详见公告内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9 月 27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9 月 27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远程开标大厅
七、其他
本招标项目已由湖北中烟有限责任公司鄂烟工董决〔2024〕3 号文批准采购,项目资金
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湖北新业烟草薄片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招标股份
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名称:新业薄片公司购置分盘机(第二次)
1.2 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共 1 个包。
采购内容: 购置分盘机 。
最高投标限价总价(不含税,元): 732853.98 元 。
中标供应商:1 家。
1.3 项目地点:湖北省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家湖路 132 号
1.4 采购结果及服务期限要求:本次招标结果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所有货物、服务交付
并验收合格、质保期满为止之日前有效。
1.5 质保期要求:不少于 1 年(以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6 货物交货期限:接招标人通知后 30 日历天内完成设备到货。中标人应负责货物运输,
并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
1.7 采购结果应用范围:湖北新业烟草薄片开发有限公司;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成交供应商
需与湖北新业烟草薄片开发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合同。
1.8 交货地点:湖北新业烟草薄片开发有限公司。
1.9 质量标准要求:本项目所涉及货物必须为原制造厂商制造的、经过合法销售渠道取得的、
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正品,并完全符合招标方的要求的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参数、质
量等要求。
1.10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国家财税法规政策调整增值税税率的,双方以不含税价为基础
结合政策规定税率予以实际结算,烟草行业统一规定的采购结算要求除外。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2.1 一般条件
2.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
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
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2.1.3 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投标
人在经营活动中: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
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无失信惩戒等信息;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投标人及其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在采购活动中不存在行贿行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
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
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有非法经营、诈骗、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记录,以及法律、
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2.1.4 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或招标人禁止参加企业采购活动且在禁止期内。
2.2 特殊要求:如为制造商参与投标,则需要提供核心产品制造商声明;如为代理商投标,
须提供所投核心产品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针对本项目的投标产品授权书或本项目核心产品
所在类别产品的代理授权函均可)、所投核心产品制造商声明。本项目核心产品允许代理商
投标时,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其投
标将被否决。
2.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其他事项
3.1 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 3 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参
加采购活动中,被刑事判决、刑事裁定或党政纪处分决定认定有行贿行为的情形,应实施禁
入管理。对行贿供应商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
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湖北中
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新的采购项目。以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生
效的时间为准。
3.2 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
其他供应商,与招标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向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
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将根据《湖北中烟供应商
黑名单管理办法》工作要求执行处理。
3.3 其他: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 年 9 月 7 日 8 时 30 分至 2024 年 9 月 13 日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2.1 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
台”,下同),已在该平台注册过的可直接登录,未注册的请先注册(平台注册免费,注册成
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发布的所有项目)。
4.2.2 登录后查找并参与本项目,按提示完成购标申请,并点击“立即投标”进入“我要投
标”界面,勾选需要参加的标包。
4.2.3 勾选对应标包后,点击“立即购标”并选择“网上支付”,在线支付招标文件费 0 元/
标包、平台服务费 350 元/标包,售后不退。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支付费用,即可获得
下载招标文件的权限。平台服务费发票由平台公司出具,投标人需要发票的,可通过“发票
管理”下载平台服务费电子发票。
(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未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支付费
用的,无法获得招标文件,且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资格。关于平台注册、登录、招标文
件获取及投标文件递交等相关业务具体操作详见“电子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投标人操
作手册,或直接拨打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咨询电话:010-86397110;咨询内容涉及应保密
的项目信息的,平台不得泄露)。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9 月 27 日 9 时 30 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使用“中招
联合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
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最终提交加密
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
将视为放弃投标。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电子交易平台”提供的中招联合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工具制作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
5.3 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投标人必须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之前完成 CA 证书的办理,并使
用 CA 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投标;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CA 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招联合
招标采购平台账户中“北京 CA 申请”“CA 申请帮助”“CA 办理指南”查看,也可拨打中招联
合招标采购平台统一服务热线 010-86397110 进行咨询。
6. 开标方式、时间、地点
6.1 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
子交易平台”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本项目采取服务器解密方式,投标人
无需自行解密,服务器会自动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各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将自动显示在网页中。
6.2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 年 9 月 27 日 9 时 30 分。
6.3 开标地点: 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远程开标大厅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官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
购与招标网、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 108 号兴业银行大厦
联系人: 李经理、周经理
招标人:湖北新业烟草薄片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采购部门:新型薄片车间
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家湖路 132 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北新业烟草薄片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家湖路 132 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 108 号兴业银行大厦
联 系 人: 李经理、周经理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