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学院202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工作实施办法

生态环境学院202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工作实施办法

生态环境学院202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工作实施办法

为做好我院202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工作(以下简称推免),根据《成都理工大学推荐202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工作实施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一、遴选程序

推免按照学校分配名额,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用学生个人申报,学院限额推荐、公示、上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的程序。

二、基本原则及要求

推免生遴选工作各环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基本原则,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推免工作要坚持立德树人导向。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

推免工作引导学生全面发展。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将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等因素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合理设置各遴选指标所占权重及单项指标上限分值,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

所有推免生均应符合我校推免条件并获得我校推免生名额。

三、申请基本条件

(一)2025届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二)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热爱祖国,政治思想表现良好,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品德优良,无未解除的处分;

(四)勤奋学习,学习成绩优良,且具有较好的科研创新潜质和较强的专业能力,重修课程不超过2门;

(五)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六)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和运用能力,能满足跟踪学科发展最新动态及学术交流的需要,要求截至2024年9月4日前的CET4考试成绩大于或等于425分。

四、学院综合评分推荐

(一)在党委学生工作部(处)指导下,学院党委负责考察申请推免学生在政治素养、思想素养、人文素养等方面的政治思想品德表现。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

(二)对达到申请条件者依据综合评价成绩排序,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从高到低依次推荐。

综合评价成绩=【课程平均成绩*85%+综合表现成绩占*15%】。 课程平均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

课程平均成绩=Σ(某门课程成绩×该课程学分)/总学分。课程成绩为四年制前三年、五年制前四年在校期间本专业培养方案内所有必修(含限选)课程,课程成绩计算采用第一次修读的成绩,补考和重修成绩不用于推荐免试研究生的课程成绩计算。分为五级制的课程成绩,按下列标准换算为百分制:优-95分;良-85分;中-75分;及格-65分。

(三)根据学校要求,结合学院的学科专业特点,学院制定《生态环境学院推荐202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综合考评评分规则》作为思想品德、课外活动等综合表现的计算依据。学生提交的学术成果由学院专家审核小组进行严格的审核鉴定。

(四)课程平均成绩、综合考评成绩、以及最终综合评价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计算(小数点第3位四舍五入)。如果小数点后2位相同,以实际成绩计算排名。

五、学术专长生推荐

(一)界定范围:推免生学术专长原则上仅限学生本科阶段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科技竞赛。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表现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二)申报条件与办法

1、参加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榜单竞赛中教育部、财政部发文批准的大学生竞赛资助项目获得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排名前三或参加ACM-ICPC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排名前三;学生须提供能够证明其本人在竞赛中起到重要作用的支撑材料。

2、在中科院期刊分区表大类分区一区、二区期刊,中科院TOP期刊或中科院认定的SSCI一区、二区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与学业相关科研论文;学生须提供能证明其本人开展论文工作的相关支撑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理算法解释、公式推导过程、原始数据、结果验证数据等。

(三)审核鉴定

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者提交的学术成果及支撑材料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在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根据实际需要,组织相关学生在学校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

六、公示与审批

1、在确定推荐候选人名单后,学院将候选人名单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不少于3天),并将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审核鉴定的学术专长生的个人资料和推荐材料同时公示。

2、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直接向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反映,监督投诉电话028-********。经核实,对确实存在问题的候选人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七、志愿填报

取得推荐资格的学生通过教育部学信中心“推免服务系统”查询招生单位的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填写报考志愿,接受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推免服务系统”保障推免生自主报考,推免生在规定时间内可自主多次平行报考多个招生单位及专业,推免生须到所报考的接收院校参加复试。

八、时间安排

(一)9月7日前:学院组织学生开展个人申报,集中受理学生申请。请将《生态环境学院推免硕士研究生综合考评评分表》(附件1)纸质版交到学生科陈曦老师处(附支撑材料),《成都理工大学2025年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附件2)纸质版交到学院教务科魏翔老师处。申请材料递交时间截至到9月7日17:00。

(二)9月9日前:学院遴选工作小组对学生申报材料完成复审、确定推荐候选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

九、附则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解释或讨论决定。

生态环境学院

2024年9月6日

附件1:《生态环境学院推免硕士研究生综合考评评分表》

附件2:《成都理工大学2025年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研究生 学位 毕业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