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榆树于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CZX2024-059)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榆树于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资金招标控制价:19377946.00元,招标人为榆树市民政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榆树于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O01榆树于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9月09日08时30分到2024年09月13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s:/∥m.ggzyyth.jl.cn/EpointSS0/semberLogin)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9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209】开标室(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电子上
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9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209】开标室(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七、其他
检树于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CzX2024-05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榆树于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已由检树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文号检发
改审字[2024]30号。招标人为榆树市民政局,建设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性资金,项目出资
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榆树于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2.2项目编号:JCZX2024-059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6072.26平方米,其中地上5264.18平方米,地下808.08平方米,
并进行场区绿化、硬化及配套附属工程建设: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6建设地点:检树市于家镇内:
2.7计划工期:2024年9月28日一2025年12月31日(俱体开工日期以实际为准):
2,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9招标控制价:1937794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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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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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
注:1.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信建管
(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建筑业企业总承包三级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
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
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己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物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
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
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
2.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
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
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提供具有有
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彩色扫描件)或提供可查询的电子证书。提供法定代表人
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经
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3项目管理机构要求:须具备技术负贵人1人、施工员2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
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其中技术负贵人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其他人员均须具有相应岗位证书,吉林省内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综合
(C3),外省企业安全员具备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书(彩色扫描件)或提供可查询的电子证书(登陆“吉林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
管理系统”一证书查询,并扫描电子证书二维码)生成PDF文件格式加盖公章,标书内附加
盖公章的复印件。上述人员所提供的资格证件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不再顾发纸质版证件,投
标人须提供有法律依据的电子证书,提供电子证书的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本项目全部项
目管理机构人员应无在建工程,施工现场人员与投标文件所列人员完全一致,且一人一岗。
标书内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材料(1)2021
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
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
塔
报告;(②)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4年1月1日后
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5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2021年9月一至今)完成过至少一项同类或类似工程业绩(类
似项目业绩以完成时间为准)。业绩认定应按以下规定执行: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
(包括建筑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
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
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
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
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
一体化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
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6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市
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m,gsxt.8ov.c)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m,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
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1年一至今)内投标人或其
。
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8ov.cn)上有行贿
犯罪行为。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贵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
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
资项目投标,
310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造价人员除外)须是“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
平台”登记并公示的人员,附网站公示页并加盖企业公章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包括项目经
理及被授权人)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所有人员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3.11本次招标项目严禁投标人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9月09日08时30分至2024年09月13日16时00
分,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s:/mm.ggzyyth.jL.cn/EpointSS0/eemberLogin)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否则投标无效。
4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
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
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
电话省本级0431-82752720,长春地区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
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a:/,ggzyyth..jL.cn/EpointSS0/meaberLogin)完善主
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
https::/∥mm,ggzyyth..jL.cn/EpointSS0/memberLogin)开展交易活动。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s:/m.ggzyyth.jL.cn/EpointSS0/memberLogin)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凝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
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
响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藏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9月29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209】开标室(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5.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
(https:/∥mm,ggzyyth.jL.cn/EpointSS0/memberLogi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
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开标方式为采用腾讯会议和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进
行远程开标活动。参加开标会议人员应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进入会议后将姓
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线参加视频开标会议,如未进
入或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远
程开标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4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
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在30分钟内完成
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非吉林省
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5本项目投标单位在开标结束后,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版
投标文件。
5.6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
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
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
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
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
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
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
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榆树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榆树市民政局
地址:榆树市行政中心办公楼
联系人:刘庆阁
联系方式:1394405136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吉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吾悦广场B座15楼1536室
联系人:曹健
联系方式:0431-81336999
监督部门:榆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431-89921549
9、扫黑除恶举报方式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e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素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062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检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榆树市民政局
地址:榆树市行政中心办公楼
联系人:刘庆阁
电话:1394405136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吉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吾悦广场B座15楼1536室
联系人:曹健
电话:0431-81336999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