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利县15083人防地面指挥所货物采购询价邀请招标公告

慈利县15083人防地面指挥所货物采购询价邀请招标公告


慈利县人民防空办公室慈利县15083人防地面指挥所货物采购项目 ,政府采购编号:慈财采计[2016]-141 ,委托代理编号:DHZB-16808 进行询价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询价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慈利县15083人防地面指挥所货物采购

2、采购计划编号: 慈财采计[2016]-141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标的名称

数量

预算(万元)

品目一

家具

1批

25.44

品目二

厨房设备

1批

66.41

品目三

吊灯、窗帘

3盏、154幅

17.32

品目四

高清电子显示屏

1台

18.00

品目五

地下室雨棚

2个

21.17

合计

148.34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标的物名称

标的主要需求

技术

服务

合同条款

品目一

家具

全橡木、真皮材质,全新的合格品

具有销售或制造、安装和售后服务的能力。

按照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及专用条款的内容执行。

品目二

厨房设备

环保、节能型,全新的合格品,制作安装符合相关行业技术标准

品目三

吊灯、窗帘

水晶吊灯。

窗帘定制,环保及优等布艺,简约现代风格

品目四

高清电子显示屏

全彩LED显示

品目五

地下室雨棚

按图纸施工,制作安装l符合规范

询价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是()

否( √ )

是( )

否(√ )

是( )

否( √ )

本项目的采购数量、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见《询价通知书》。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符合法律法规强制规定的条件。

①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本次所投产品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准许生产(制造、安装)或经营的项目;

② 具有销售或制造、安装和售后服务的能力。

③ 同一供应商可就本采购项目中的多个品目进行报名。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其他说明。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通知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标明品目号),一式三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 7 月 14 9 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慈利宾馆3楼会议室(慈利县零阳镇 永泰路) 。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询价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询价采购活动。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慈利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采购代理机构: 湖南大华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黎先生(159*****799 联 系 人: 李冲(188*****893

电 话:****-******* 电 话: 0744*******

地 址: 慈利县零阳镇南江路 慈利办公地址:慈利县零阳镇天鹅湖财富中心

3栋3162室

附件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询价邀请公告》〔(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委托代理编号: 〕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询价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供应商名称:

注册号: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年 月日

经营期限:

经营范围:主营:;兼营:

姓名:性别:年龄: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年月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货物 指挥 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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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华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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