沥青混合料生产用玄武岩类碎石供应商招标-招标公告

沥青混合料生产用玄武岩类碎石供应商招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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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沥青混合料生产用玄武岩类碎石供应商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ARX2024-004)
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吉安市,万安县
一、招标条件
本沥青混合料生产用玄武岩类碎石供应商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728 万元,招标人为万安县鑫邦混凝土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次采购产品玄武岩类碎石规格大瓜米石 6-11mm、小 1-2 石 11-15mm、大 1-2
石 22-30mm 合计 4 万吨(暂估量);小瓜米石 3-6mm 合计 1 万吨(暂估量)。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沥青混合料生产用玄武岩类碎石供应商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沥青混合料生产用玄武岩类碎石供应商招标)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基本
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备注:根据吉财购〔2023〕25 号文件要求,在招标资格审查环节中推行信用承诺制,投标
人在招标项目资格审查环节提供了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吉安市政府采购供应商
资格信用承诺函)后,可不再提供以上(1-5)资格证明材料。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
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本
项目的采购活动。
(2)特定资格条件:无。
备注:(1)如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为法定代表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电子身份
证;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2)所有资格要求证明
文件除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外,还须另外准备一份在开标现场单独递交(代理机构概不接收零
散资料)。;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9 月 07 日 08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9 月 29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在万安县城控集团公众号招标公告中扫码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9 月 30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万安县人力资源局后院办公楼一楼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9 月 30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万安县人力资源局后院办公楼一楼开标室
七、其他
吉安如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万安县鑫邦混凝土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沥青混合料生产
用玄武岩类碎石供应商招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
标。
(一)项目编号:JARX2024-004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采购内容:
最高限价(预估总价):728 万元
玄武岩类碎石规格:大瓜米石 6-11mm、小 1-2 石 11-15mm、大 1-2 石 22-30mm 合计 4 万吨(暂
估量),综合单价 159 元/吨;小瓜米石 3-6mm 合计 1 万吨(暂估量),综合单价 92 元/吨。
预估总价 728 万元。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项目需求”。
注:1.投标报价包含材料费、运输费(含降尘处理费)、装卸费、车辆运营费及维修费、人
工费、保险费、管理费、税费(含税率 3%)等一切费用。本项目实行总价招标,总价和单
价控制,投标人的投标总价和单价报价不得超过招标单价和总价,且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最
终报价,否则投标无效。
2.本次招标内容为玄武岩类碎石,供货期为签订采购合同之日起壹年。
3.以上数量和预算总金额为预估需用数量,具体以采购人实际使用数量为准。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备注:根据吉财购〔2023〕25 号文件要求,在招标资格审查环节中推行信用承诺制,投标
人在招标项目资格审查环节提供了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吉安市政府采购供应商
资格信用承诺函)后,可不再提供以上(1-5)资格证明材料。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
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本
项目的采购活动。
(2)特定资格条件:无。
备注:(1)如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为法定代表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电子身份
证;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2)所有资格要求证明
文件除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外,还须另外准备一份在开标现场单独递交(代理机构概不接收零
散资料)。
(六)公告发布媒介、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服务平台、万安县人民政府网、万安县城控集团公众号。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2024 年 9 月 7 日至 2024 年 9 月 29 日(北京时间,法定节
假日除外)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在万安县城控集团公众号招标公告中扫码下载招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本项目采用线下开评标方式进行(递交纸质文件)。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9 月 30 日 9 时 00 分;
3.开标及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万安县人力资源局后院办公楼一楼开标室。请投标人于投标截
止时间 2024 年 9 月 30 日 9 时 00 分前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将投标文件面交采
购人并现场签到。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
购人将予以拒收。
(八)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金金额:柒万元整;本次投标保证金采用保函形式或银行转账形式。
投标保证金采用保函形式的,于开标现场报名签到时将纸质保函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
人处,否则投标无效。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函,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
账的,将投标保金转账到以下指定账号:
开户名:万安县鑫邦混凝土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安支行
账号:1509215609000182789
本项目保证金采用网上银行转账(投标保证金凭证),不接受现金。招标保证金须在开标前
一天下午 17:00 前缴纳,在规定截止时间未缴纳招标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由投标人自
行负责。
如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按有关法律法规提交给有关部门处理。提交投标保证金为保函的截止
时间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一致。
投标保证金的交付时间以收款人银行实际到账为准。由于投标人原因而造成保证金没有及时
或足额到账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已递交了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如不能参加此次投标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一天前以书面形
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放弃参与投标;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2.投标保证金退回时间: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
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3.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壹拾肆万元整,本项目履约保证金应当以银行转账、支票、
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提交。本项目供货期满之日起 10 个
工作日内予以一次性无息退还。
(九)付款与结算方式
付款方式:按月支付货物款,当月 10 日前供应商提交上月经采购人认可的实际供料清单和
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采购人,当月 20 日前采购人支付上月货款的 100%给供应商。
采购人付款前,供应商按销售价格及实际供料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材
料及运输)。若提供的税务发票不符合采购人要求,采购人有权拒收,如遇国家税务纳税政
策调整的情况,中标人应提前通知并适当进行价格调整,若因票据原因造成采购人审计、税
务稽查风险,责任与经济损失全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结算方式:玄武岩类碎石的结算金额=实际供货量(t)×中标单价。
(十)其他补充事宜:无
(十一)联系方法
1.采购人:万安县鑫邦混凝土有限公司
联系人:肖先生
电话:18807067600
地址:江西省吉安市万安县商务写字楼 23 层
2.采购代理机构:吉安如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吉安市万安县五丰镇云洲村新屋下
电话:0796-5711678
邮箱:3589556581@qq.com
联系人:廖女士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万安县城控集团。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万安县鑫邦混凝土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吉安市万安县商务写字楼 23 层 18807067600
联 系 人:肖先生
电 话:18807067600
电子邮件:183426144@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吉安如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万安县五丰镇云洲村新屋下
联 系 人: 廖女士
电 话: 0796-5711678
电子邮件: 3589556581@ 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沥青混合料 碎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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