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安建工公字〔2024〕30号许昌市建安区弘昌城市建设有限公司许昌市建安区城乡公用新能源充电桩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建安建工公字〔2024〕30 号许昌市建安区弘昌城市建设有限公司许昌市建安区
城乡公用新能源充电桩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建安建工公字〔2024〕30 号)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许昌市,许昌县
一、招标条件
本许昌市建安区城乡公用新能源充电桩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5086.02 万元,招标人为许昌市建安区弘昌城市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该项目位于许昌市建安区,共设置机动车充电桩 3290 台,其中建设 120kw 双枪
直流充电桩 2461 台,60kw 双枪直流充电桩 516 台,7kw 单枪交流充电桩 313 台,以及配建
供电、智能化服务平台等附属设施;同时场地硬化面积 5982 ㎡,增设车棚面积 14955 ㎡。项
目总投资约 25086.02 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许昌市建安区城乡公用新能源充电桩项目一标段; (002)许昌市建安区城乡公用
新能源充电桩项目二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许昌市建安区城乡公用新能源充电桩项目一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1 主
体要求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
业执照。
1.2、资质要求
投标人需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送、变电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1.3、人员要求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
责人;
(2)投标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失信主体,未被“信用河南”网站(www.xyhn.gov.cn)失信惩戒对象,以及未被“国家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黑名单等。
(招标人、代理机构或评标专家委员会评标现场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
方式:经评标专家委员会确认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文件一并保
存。;
(002 许昌市建安区城乡公用新能源充电桩项目二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2.1、
主体要求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
业执照。
2.2、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
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2.3、人员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失信主体,未被“信用河南”网站(www.xyhn.gov.cn)失信惩戒对象,以及未被“国家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黑名单等。
(招标人、代理机构或评标专家委员会评标现场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
方式:经评标专家委员会确认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文件一并保
存。;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9 月 07 日 0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9 月 27 日 09 时 29 分
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9 月 27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应按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
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 “投标人”— “许昌市公共
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17.159.53.11:60632/tpbidder 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9 月 27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开标地点(线上):许昌市建安区新元大道兴业大厦 4 楼开标二室。本项目
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许昌市建安区城乡公用新能源充电桩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许昌市建安区弘
昌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建安建工公字〔2024〕30 号。
2、项目名称:许昌市建安区城乡公用新能源充电桩项目。
3、招标单位:许昌市建安区弘昌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4、工程概况:该项目位于许昌市建安区,共设置机动车充电桩 3290 台,其中建设 120kw 双
枪直流充电桩 2461 台,60kw 双枪直流充电桩 516 台,7kw 单枪交流充电桩 313 台,以及配
建供电、智能化服务平台等附属设施;同时场地硬化面积 5982 ㎡,增设车棚面积 14955 ㎡。
项目总投资约 25086.02 万元。
5、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设计变更(如有)及答疑纪要和补充文件(如有)范围内的所有
内容。
6、标段划分:共划分二个标段。
一标段:工程总承包(EPC)标段。包括设计工作(前期设计工作、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
算、竣工图设计等)、设备采购及安装、施工总承包,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
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全面负责,且通过施工及环保验收等工作。
二标段:监理标段。包括工程总承包及保修期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7、招标控制费率:
一标段:以后期财政主管部门评审的初步设计概算中对应本项目承建范围内的费用为基数,
招标控制费率为 98%;
二标段:以该项目工程建安费为基数,招标控制费率为 0.7%。
8、计划工期:
一标段:360 日历天(包含设计周期日历天,各阶段实施计划按照招标人安排执行)。
二标段:施工全过程及质保期内的监理服务。
9、质量要求:
一标段:设计质量要求:各阶段设计成果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的内容及深度,施
工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二标段: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一标段资格要求:
1.1 主体要求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
业执照。
1.2、资质要求
投标人需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送、变电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1.3、人员要求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
责人;
(2)投标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
2、二标段资格要求:
2.1、主体要求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
业执照。
2.2、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
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2.3、人员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失信主体,未被“信用河南”网站(www.xyhn.gov.cn)失信惩戒对象,以及未被“国家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黑名单等。
(招标人、代理机构或评标专家委员会评标现场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
方式:经评标专家委员会确认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文件一并保
存。
4、联合体要求
4.1 本项目一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 3 名。联合体投标人应满足以下
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
权利义务和职责分工;
(2)若联合体投标人有两家及以上成员共同承担相同设计专业或施工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
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
(3)通过资格后审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
不得改变;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后审;联合
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具有投资融资实力,承担责任和接
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
4.2 本项目二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等,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组成同一联合体申请的除外。(投标人需出具声明函)
5、本项目不得转包、挂靠及违法分包。
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 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1.1 投标人持 CA 数字证书或 CA 移动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
昌市)》—“投标人”进行免费 CA 注册或扫码注册。(详见“服务指南”—“办事指南”—
《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等)注册手册》);
1.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自行下载
招标文件。(详见“服务指南”—“办事指南”—《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交易乙方
(投标人、供应商等)操作手册》)。
2、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河南省·许昌市)》— “投标人”— “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http://117.159.53.11:60632/tpbidder)自行下载。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标段。
五、投标文件的提交
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应按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前登
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 “投标人”— “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
易系统”(http://117.159.53.11:60632/tpbidder)成功上传本项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2、逾期送达(未成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 年 9 月 27 日 09 时 30 分。
2、开标地点(线上):许昌市建安区新元大道兴业大厦 4 楼开标二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
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进入《全国公共资源交
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从“网上开标大厅”进入“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
大厅”— 选择“投标人”— 使用 CA 数字证书或 CA 移动数字证书登录 — 在“今日开标项目”
中选择投标项目,准时参加线上开标,进行远程解密、电子签章等。
3、投标人未按规定解密或因投标人原因解密失败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
平台》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许昌市建安区弘昌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许昌市建安区兴业大厦 8 楼
项目负责人:赵朝阳
电 话:17637961188
代理机构:许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许昌市东泰街与兴业路交叉口东泰大厦 5 楼
项目负责人:赵梦晓
电 话:15837407860
监督部门:许昌市建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杨会芳
电 话:13849880890
许昌市建安区弘昌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2024 年 9 月 6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许昌市建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许昌市建安区弘昌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许昌市建安区兴业大厦 8 楼
联 系 人:赵朝阳
电 话:1763796118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许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许昌市东泰街与兴业路交叉口东泰大厦 5 楼
联 系 人: 赵梦晓
电 话: 15837407860
电子邮件: xczfxm@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