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残疾人联合会残疾人事业发展项目绩效评价招标公告
嘉峪关市残疾人联合会残疾人事业发展项目绩效评价招标公告
根据《省残联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预算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残办发〔2024]1号)《嘉峪关市财政局关于推进2024年度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嘉财绩字〔2024〕4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2024年度残疾人事业发展各个实施项目绩效工作,我单位拟对2024年度实施的残疾人事业项目绩效评价服务进行比选,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残疾人事业发展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服务
概算金额:1.44万元
最高限价:1.44万元
采购内容及要求:中标人需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残疾人各实施项目相关要求和规定,及时对嘉峪关市残疾人联合会开展2024年度各残疾人实施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科学的项目绩效评价体系、制定绩效评价方案、组织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工作、保质保量撰写绩效评价报告)。具体评价项目详见清单。
合同履行期:各项目实施完成后60天内。
评审办法:质量优先法,结合报价考虑。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
(2)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拟)
(3) 投标人需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或近期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新成立的公司需提供近1-2年财务状况报告或近期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
(4)提供2024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加盖鲜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
(5)提供2024年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近年信誉状况良好;近两年无介入诉讼和仲裁案件;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年内(2022年至2024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列入名单的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8)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要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51号)《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17) 141号)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第三方机构预算绩效评价业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方机构出具预算绩效评价报告应当由其主评人签字确认。
(1)主评人具备中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评估师、律师、内审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等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资质;
(2)主评人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主评人应提供取得的证书,工作年限以证书取得时间为准),其中从事预算绩效评价工作3年以上;(主评人应提供近三年以来绩效评价的业绩证明材料,工作年限以业绩中载明的时间为准。)
(3)主评人未被追究过刑事责任,或者从事评估、财务、会计、审计活动中因过失犯罪而受刑事处罚,刑罚执行期满逾5年(主评人应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以上资格审查资料除信用查询外,其余资料均需按要求提供并扫描加盖公司鲜章。资格审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检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投标资格,且不允许供应商在开标后进行修改、补充。
4.报价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选择性报价、手写报价、或者有附加条件的报价;最高限制单价是供应商第一阶段响应报价的最高限价;本项目执行固定费率,最高限制单价为固定费率。绩效评价项目额在500万元以内(含 500万元)按评价额的2‰计取;绩效评价项目额在 500 万元-2000万元以内(含2000万元)按评价额的1.5‰计取;绩效评价项目额在2000万元+5000万元以内(含5000万元)按评价额的1‰计取。
三、递交报名材料的时间、地点、方式
时间:2024年9月6日至2024年9月15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地点:嘉峪关市残疾人联合会三楼302办公室
方式:现场递交报名材料。
四、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5日18点00分,开标时间:2024年09月16日09点00分。
地点:嘉峪关市残疾人联合会四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日截止,本招标项目相关信息在嘉峪关市残疾人联合会官网等媒介上同时发布。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报名,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非法定代表人报名,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提供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的证明材料:
(1)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原件;
(2)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原件,财务状况报告包括经审计的 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近期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经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说明:如财务状况报告提交的是资信证明,因各银行出具资信证明的格式各异,为了准确反映报名单位的财务状况,要求如下:资信证明显示有效期的,报名时须在有效期内;资信证明不显示有效期的,资信证明的出具日期须在报名期内);
(3)提供投标人近期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原件(近期经税务部门盖章或经办银行盖章确认等的纳税证明材料)和近期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原件(近期经社保部门盖章或经办银行盖章确认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4.投标人为独立于委托方的组织,包括专业咨询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及其他有绩效评价能力的组织。
5.同时提供以上 1-4 项所有资料加盖报名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并胶装成册。资料提供不全者将拒绝接收。
注:(1)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或其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等一律不视为原件;
(2)证件复印件的内容必须与原件一致,否则视为提供的资料不合格而不予接收。
(3)要求“签字”的,需要对应主体亲笔签名,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无效。注:获取比选文件时须按如上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A4纸),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一式两份,资料提供不全者将拒绝接收。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嘉峪关市残疾人联合会
地 址:甘肃省嘉峪关市迎宾西路689号
联系方式:0937-*******
附件:项目绩效评价清单
嘉峪关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9月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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