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天府综合客运枢纽市政工程经理部路灯灯杆竞争性谈判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天府综合客运枢纽市政工程经理部路灯灯杆竞争性谈判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发布单位:中国铁建/中铁建设/基础设施公司/天府站综合客运枢纽市政工程
发布时间:2024-09-06 14:36:52
投标截至时间:2024-09-30 18:00:00
内容:

1.采购条件

在建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自铁路天府站综合客运枢纽配套市政交通基础设施工程-高架匝道等6条道路、成自铁路天府站综合客运枢纽配套市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庙子沟综合整治打捆项目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路灯灯杆进行竞争性谈判资格预审。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主要工程内容包含:西侧主线1#高架桥、西侧主线2#高架桥、西侧A匝道桥、西侧B匝道桥、西侧D匝道桥、西侧E匝道桥等6座西侧匝道桥施工范围内的桥梁主体结构、排水、给水、土石方、照明、交安、绿化工程等相关配套;西侧主线1#高架桥、西侧主线2#高架桥、西侧A匝道桥、西侧B匝道桥、西侧D匝道桥施工范围内的路基段及排水、给水、土石方、照明、交安、绿化工程等相关配套,兴隆239路跨线桥、兴隆247路跨线桥、兴隆241路、兴隆243路(南场)、兴隆245路(南场)、庙子沟综合整治为满足工程施工所需完成的场地准备、临时设施等相关工作;本合同项目的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综合验收及整体移交,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工作。

2.2采购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采购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竞谈公告附件1《竞谈物资包件清单》,本次竞谈一包一投。

2.2.2采购方式:采用国内公开竞谈方式。

3.采购依据

3.1本次采购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7)《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区域中心实施办法》(中国铁建物采〔2021〕2号);

4.供应商资格要求

4.1 本次采购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的方式。

4.2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营业范围/许可和认证/生产能力/财务能力/质量保证能力/供货业绩/履约信用/其他要求)如下要求:

供方提供的路灯灯杆质量应该符合的国家标准及需方工程施工有关技术标准和验收要求:供方所供路灯灯杆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要求,满足工程需求,对因路灯灯杆本身质量问题而引起的质量事故负责、并赔偿给需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序号

名称

型号、精度

单位

数量

报价

金额-元

备注

1

路灯杆

单臂 6m

*




2

路灯杆

单臂 6m

*




3

路灯杆

单臂 6m

*




4

路灯杆

单臂 4.5m

*




5

路灯杆

单臂 7m

*




6

投光灯塔

固定式 15m

*




合计








招 标 人: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物资联系人 :张旭 电话:177*****747

技术部联系人 :刘恋 电话:135*****21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政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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