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民族乐团进口乐器招标公告
中央民族乐团进口乐器招标公告
日期:2016-09-12
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采购人中央民族乐团的委托,对“中央民族乐团进口乐器采购项目”所需的下述全新货物及有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名称:中央民族乐团进口乐器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1609-HXTC-IH1194
3、采购人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中央民族乐团,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小营路15号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
4、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5、货物名称、数量和简要技术需求:详见第九章
包号 | 品目明细 | 数量 | 预算金额(人民币万元) | 是否接受 进口产品投标 |
1 | 独奏大提琴 | 1 | 20.00 | 是 |
2 | 47弦竖琴音乐会竖琴 | 1 | 44.80 | 是 |
6、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6.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
6.3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4 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6.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禁止转包或分包;
6.6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公告的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备案,获得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售价:每包人民币500元(含电子版)。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若邮购,每份另加收EMS费用人民币 100 元。请按下述地址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编号,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购买单位名称、详细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及联系人、拟投标包号等内容传真给我公司,并及时联系我公司确认,我公司收到传真后将尽快以EMS方式将招标文件邮寄给贵方。
8、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8.1 时间:2016年9月12日 起至2016年9月20日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
8.2 地点: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中国铝业大厦6层620室 )
9、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2日上午09:30 (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0、开标时间:2016年10月12日上午09:30 (北京时间)。
11、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华融大厦四层第八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18号
1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13、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14、其他:
14.1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14.2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递交文件恕不接受。开标当日请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15、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振宇、成歌 电 话:***-********、***-******** 传 真:***-********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中国铝业大厦6层620室
邮政编码:100038
项目负责人:修海龙、周洁琼、成歌
16、招标代理机构银行信息
开户名(全称):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北京金安支行
17、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携带以下材料到招标代理机构查验。经审查后,方可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① 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 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可不提供(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 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可不提供(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⑤ 最近连续3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⑥ 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⑦ 最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09月1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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