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纤维检验中心检验设备采购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福建省纤维检验中心检验设备采购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受福建省纤维检验中心委托,福建锦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JR[GK]*******、福建省纤维检验中心检验设备采购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福建省纤维检验中心检验设备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9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R[GK]*******

项目名称:福建省纤维检验中心检验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503,500.00元

采购包1(福建省纤维检验中心检验设备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1,7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7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A********-其他试验仪器及装置 棉花大容量纤维测试仪 1(台) 满足棉花品质检验要求 1,700,000.00 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采购包2(福建省纤维检验中心检验设备采购包2):

采购包预算金额:2,25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2,25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2-1 A********-其他分析仪器 气质联用仪 2(台) 满足纺织品检验要求 1,500,000.00 工业
2-2 A********-其他分析仪器 气质联用仪 1(台) 满足检验要求 750,000.00 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采购包3(福建省纤维检验中心检验设备采购包3):

采购包预算金额:65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65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3-1 A********-色谱仪 高效液相色谱仪 1(台) 满足纺织品检验要求 650,000.00 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采购包4(福建省纤维检验中心检验设备采购包4):

采购包预算金额:65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65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4-1 A********-其他试验仪器及装置 差式扫描量热仪 1(台) 满足纺织品检验要求 650,000.00 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采购包5(福建省纤维检验中心检验设备采购包5):

采购包预算金额:55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55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5-1 A********-其他试验仪器及装置 红外光谱仪 1(台) 满足纺织品检验要求 550,000.00 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采购包6(福建省纤维检验中心检验设备采购包6):

采购包预算金额:35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35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6-1 A********-其他试验仪器及装置 耐光机 1(台) 满足纺织品检验要求 350,000.00 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采购包7(福建省纤维检验中心检验设备采购包7):

采购包预算金额:75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75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7-1 A********-其他试验仪器及装置 全波段防晒测试仪 1(台) 满足纺织品检验要求 750,000.00 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采购包8(福建省纤维检验中心检验设备采购包8):

采购包预算金额:365,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365,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8-1 A********-其他试验仪器及装置 胀破仪 1(台) 满足纺织品检验要求 165,000.00 工业
8-2 A********-其他试验仪器及装置 欧标缩水率试验机 2(台) 满足纺织品检验要求 200,000.00 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采购包9(福建省纤维检验中心检验设备采购包9):

采购包预算金额:46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46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9-1 A********-其他试验仪器及装置 干洗机 2(台) 满足纺织品检验要求 460,000.00 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采购包10(福建省纤维检验中心检验设备采购包10):

采购包预算金额:4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4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0-1 A********-其他试验仪器及装置 静水压测试仪 1(台) 满足纺织品检验要求 400,000.00 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采购包11(福建省纤维检验中心检验设备采购包11):

采购包预算金额:15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5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1 A********-恒温机、恒温机组 恒温恒湿机组 1(台) 满足纺织品恒温恒湿实验室要求 150,000.00 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采购包12(福建省纤维检验中心检验设备采购包12):

采购包预算金额:495,5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495,5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2-1 A********-其他试验仪器及装置 防水性能测试仪 1(台) 满足鞋类防水性能检验要求 50,000.00 工业
12-2 A********-其他试验仪器及装置 鞋钉冲击磨损试验机 1(台) 满足鞋类试验要求 40,000.00 工业
12-3 A********-其他试验仪器及装置 盐雾试验箱 1(台) 满足纺织品检验要求 25,000.00 工业
12-4 A********-其他试验仪器及装置 充气测试仪 1(台) 满足纺织品检验要求 25,000.00 工业
12-5 A********-其他试验仪器及装置 滚动角测量配件 1(套) 满足纺织品检验要求 13,000.00 工业
12-6 A********-分析天平及专用天平 扭力天平 1(台) 满足检验要求 5,000.00 工业
12-7 A********-其他试验仪器及装置 邵氏C型硬度计 1(台) 满足硬度检验要求 2,000.00 工业
12-8 A********-恒温机、恒温机组 桌上型恒温恒湿试验机 1(台) 满足纺织品耐贮存色牢度检验要求。 50,000.00 工业
12-9 A********-分析天平及专用天平 电子天平 1(台) 满足检验称重要求 1,500.00 工业
12-10 A********-分析天平及专用天平 电子天平 1(台) 满足检验称重要求 1,000.00 工业
12-11 A********-其他试验仪器及装置 蠕动泵+配套泵管 1(台) 满足自动配液加液要求 7,000.00 工业
12-12 A02061504-不间断电源 不间断电源 1(台) 满足使用要求 28,000.00 工业
12-13 A********-其他试验仪器及装置 附件抗拉测试仪 2(台) 符合纺织品检验要求 20,000.00 工业
12-14 A********-其他试验仪器及装置 快速烘箱 3(台) 满足检验要求 120,000.00 工业
12-15 A********-其他试验仪器及装置 蠕动泵(含泵管viton) 1(台) 满足硫酸加液要求 6,000.00 工业
12-16 A02121209-台案秤 电子秤 1(台) 满足称重要求 2,000.00 工业
12-17 A********-其他试验仪器及装置 箱式起球仪 1(台) 满足纺织品检验要求 100,000.00 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采购包13(福建省纤维检验中心检验设备采购包13):

采购包预算金额:733,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733,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3-1 A********-其他试验仪器及装置 耐洗试验机 2(台) 满足纺织品耐皂洗色牢度检验要求 56,000.00 工业
13-2 A********-其他试验仪器及装置 臭氧老化试验箱 1(台) 满足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要求 190,000.00 工业
13-3 A********-其他试验仪器及装置 圆轨迹起毛起球仪 2(台) 满足纺织品检验要求 22,000.00 工业
13-4 A********-其他试验仪器及装置 弹性织带耐疲劳性能测试仪 1(台) 满足织带产品试验要求 42,000.00 工业
13-5 A********-其他试验仪器及装置 吸光发热测试仪 1(台) 满足纺织品检验要求 68,000.00 工业
13-6 A********-其他试验仪器及装置 邦迪斯门拒水性测试仪 1(台) 满足织物检验要求 85,000.00 工业
13-7 A********-其他试验仪器及装置 定速反复拉伸试验仪 1(台) 满足纺织品检验要求 70,000.00 工业
13-8 A********-其他试验仪器及装置 通风烘箱 1(台) 满足检验要求 20,000.00 工业
13-9 A********-其他试验仪器及装置 耐洗色牢度试验机 1(台) 满足纺织品色牢度检验要求 28,000.00 工业
13-10 A********-其他试验仪器及装置 圆轨迹起球试验机 2(台) 满足纺织品检验要求 22,000.00 工业
13-11 A********-其他试验仪器及装置 马丁代尔试验机 1(台) 满足纺织品检验要求 60,000.00 工业
13-12 A********-其他试验仪器及装置 纯水机 2(台) 满足实验室用水标准要求 70,000.00 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①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属于货物类,供应商须按照《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格式版本提供声明函。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以此条为准。

采购包2:

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①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属于货物类,供应商须按照《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格式版本提供声明函。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以此条为准。

采购包3:

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①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属于货物类,供应商须按照《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格式版本提供声明函。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以此条为准。

采购包4:

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①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属于货物类,供应商须按照《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格式版本提供声明函。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以此条为准。

采购包5:

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①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属于货物类,供应商须按照《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格式版本提供声明函。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以此条为准。

采购包6:

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①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属于货物类,供应商须按照《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格式版本提供声明函。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以此条为准。

采购包7:

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①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属于货物类,供应商须按照《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格式版本提供声明函。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以此条为准。

采购包8:

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①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属于货物类,供应商须按照《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格式版本提供声明函。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以此条为准。

采购包9:

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①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属于货物类,供应商须按照《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格式版本提供声明函。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以此条为准。

采购包10:

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①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属于货物类,供应商须按照《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格式版本提供声明函。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以此条为准。

采购包11:

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①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属于货物类,供应商须按照《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格式版本提供声明函。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以此条为准。

采购包12:

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①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属于货物类,供应商须按照《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格式版本提供声明函。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以此条为准。

采购包13:

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①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属于货物类,供应商须按照《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格式版本提供声明函。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以此条为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投标人所投货物若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www.cnca.gov.cn)的《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范畴内,须承诺均符合国家强制要求及认证,应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承诺函的投标无效。 2.本次采购所投产品如有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人须承诺所投产品符合最新的《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附件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规定,应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承诺函的投标无效。。

采购包2:

(1)1.投标人所投货物若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www.cnca.gov.cn)的《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范畴内,须承诺均符合国家强制要求及认证,应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承诺函的投标无效。 2.本次采购所投产品如有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人须承诺所投产品符合最新的《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附件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规定,应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承诺函的投标无效。。

采购包3:

(1)1.投标人所投货物若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www.cnca.gov.cn)的《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范畴内,须承诺均符合国家强制要求及认证,应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承诺函的投标无效。 2.本次采购所投产品如有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人须承诺所投产品符合最新的《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附件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规定,应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承诺函的投标无效。。

采购包4:

(1)1.投标人所投货物若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www.cnca.gov.cn)的《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范畴内,须承诺均符合国家强制要求及认证,应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承诺函的投标无效。 2.本次采购所投产品如有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人须承诺所投产品符合最新的《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附件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规定,应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承诺函的投标无效。。

采购包5:

(1)1.投标人所投货物若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www.cnca.gov.cn)的《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范畴内,须承诺均符合国家强制要求及认证,应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承诺函的投标无效。 2.本次采购所投产品如有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人须承诺所投产品符合最新的《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附件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规定,应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承诺函的投标无效。。

采购包6:

(1)1.投标人所投货物若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www.cnca.gov.cn)的《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范畴内,须承诺均符合国家强制要求及认证,应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承诺函的投标无效。 2.本次采购所投产品如有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人须承诺所投产品符合最新的《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附件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规定,应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承诺函的投标无效。。

采购包7:

(1)1.投标人所投货物若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www.cnca.gov.cn)的《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范畴内,须承诺均符合国家强制要求及认证,应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承诺函的投标无效。 2.本次采购所投产品如有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人须承诺所投产品符合最新的《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附件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规定,应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承诺函的投标无效。。

采购包8:

(1)1.投标人所投货物若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www.cnca.gov.cn)的《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范畴内,须承诺均符合国家强制要求及认证,应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承诺函的投标无效。 2.本次采购所投产品如有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人须承诺所投产品符合最新的《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附件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规定,应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承诺函的投标无效。。

采购包9:

(1)1.投标人所投货物若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www.cnca.gov.cn)的《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范畴内,须承诺均符合国家强制要求及认证,应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承诺函的投标无效。 2.本次采购所投产品如有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人须承诺所投产品符合最新的《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附件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规定,应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承诺函的投标无效。。

采购包10:

(1)1.投标人所投货物若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www.cnca.gov.cn)的《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范畴内,须承诺均符合国家强制要求及认证,应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承诺函的投标无效。 2.本次采购所投产品如有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人须承诺所投产品符合最新的《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附件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规定,应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承诺函的投标无效。。

采购包11:

(1)1.投标人所投货物若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www.cnca.gov.cn)的《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范畴内,须承诺均符合国家强制要求及认证,应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承诺函的投标无效。 2.本次采购所投产品如有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人须承诺所投产品符合最新的《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附件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规定,应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承诺函的投标无效。。

采购包12:

(1)1.投标人所投货物若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www.cnca.gov.cn)的《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范畴内,须承诺均符合国家强制要求及认证,应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承诺函的投标无效。 2.本次采购所投产品如有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人须承诺所投产品符合最新的《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附件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规定,应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承诺函的投标无效。。

采购包13:

(1)1.投标人所投货物若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www.cnca.gov.cn)的《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范畴内,须承诺均符合国家强制要求及认证,应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承诺函的投标无效。 2.本次采购所投产品如有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人须承诺所投产品符合最新的《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附件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规定,应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承诺函的投标无效。。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环境标志产品: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09-07 至 2024-09-14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9-29 09:3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124号宏扬新城4座8C单元1号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建省纤维检验中心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照屿路17号

联系方式:0591-835629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锦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124号宏杨新城4号楼8C单元

联系方式:0591-83706680\180608773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城蓉、方宇姗、林蓓、林珊

电话:0591-83706680\18060877385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锦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锦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0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检验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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