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巴克图口岸限定区域及货检公共查验场地防护设施建设项目-第一标段EPC+O总承包
一、招标条件
本塔城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巴克图口岸限定区域及货检公共查验场地防护设施建设项目-第一标段EPC+O总承包经塔城市边境经济合作区发展改革局以塔边发改投资[2024]15号、塔边发改投资[2024]2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和地方配套,招标人为塔城市边境经济合作区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局,项目总投资7902.
******万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塔城市巴克图口岸
2.项目规模: 1、新建检疫处理区用房:框架结构,建筑面积共593.65㎡,包含集装箱处理、熏蒸处理设施、销毁设施;保障服务用房改造580㎡;熏蒸房改造170㎡; 2、道路工程:新建查验保障通道4118㎡;新建出境查验场主通道
*****㎡;新建入境查验场主通7908㎡;新建大型运输设备运输专用通道6093㎡及其配套附属设施; 3、场地工程:新建检疫处理区场地硬化
*****㎡;通关区场地改造
*****㎡;B区出境场地硬化
*****㎡及其配套附属设施; 4、配套基础设施工程:新建道路配套设施(绿化)
*****㎡;联检厅广场改造
*****㎡;新建堆雪场地配套设施
*****㎡;国门区场地改造4000㎡;保障服务用房场地改造6000㎡及其配套附属设施。(具体内容详见招标项目清单及初步设计文件)。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名称: 塔城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巴克图口岸限定区域及货检公共查验场地防护设施建设项目-第一标段EPC+O总承包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仅限于本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安装及竣工交付、缺陷责任期工作和最终接收、运营管理等国家要求的所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工期和造价、后期运营等全面负责,为交钥匙工程,具体内容如下: 设计工作包括:设计阶段包含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办理项目前期手续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内容,施工图须经招标人确定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 采购范围包括:与工程项目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验收保管等全部采购内容。 施工范围包括:本项目EPC+O总承包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运营范围括:本项目建设完成后,招标人将形成的固定资产统一交由运营单位运营管理(运营单位自负盈亏),委托运营期限为15年。
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0月09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09月30日
总工期: 356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1)施工资质要求:须具备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叁级](含)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资质(含)以上或建筑行业乙级资质(含)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运营单位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投标人或合体中施工单位(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自治区区外企业参与投标的: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1)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且依法在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单位注册执业,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1项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和合同协议书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工程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 ②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③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④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备注: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以为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 (2)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施工负责人; (3)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注册二级建筑师资格及以上。 (4)运营负责人:须为运营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在本公司的社保证明(连续近三个月);若为退休人员,则须提供聘用合同。 (5)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施工技术员,质量检查员,安全检查员,资料员,提供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法定代表人(A证)、施工项目负责人(B)证、安全员(C)证);设计各相关专业人员由投标人自行配备;配备合理的运营管理人员团队。
3.投标其他条件: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①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或设计类似业绩不少于1项(提供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和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或工程总承包项目);②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或施工类似业绩不少于1项(提供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和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③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运营单位提供相关运营业绩或EPC+O类似业绩不少于1项(提供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的运营合同复印件或EPC+O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 5、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如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 ②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③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前须自行查询是否有正在涉及的诉讼案件,如有审判结果影响可能中标后的履行能力,且存在不良信誉,不得参与此次投标活动。 6、财务要求:近1年(指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如为联合体,联合体施工企业、设计企业均需满足以上财务要求)。(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新成立企业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7、提供由投标企业自行出具的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原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提供牵头单位的; 8、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领取招标文件起始时间)发生的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09月08日到 2024年09月29日
2.获取方式:请到塔城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xjtc.gov.cn/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9月30日 16:00
2.递交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09月30日 16:00
2.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见面开标
3.开标地点: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巴克图路地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
七、其他公告内容
运营移交标准:在移交之日,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或指定机构完好、无偿移交本项目设备、设施,维护得当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的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设施的建筑物和构筑物、与项目设施相关使用的所有设备和设备的有形资产、无形资产、档案资料等,并保证所有移交的设备、设施正常运行。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塔城市边境经济合作区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塔城市边境经济合作区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局 |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华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地 址: |
联 系 人:安优 | 联 系 人:曹自霞 |
电 话:153*****898 | 电 话:181*****587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2024年09月07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