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城区人民检察院侦查取证系统数字化建设招标公告
晋城市城区人民检察院侦查取证系统数字化建设招标公告
晋城市人民检察院单一来源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晋城市人民检察院采购管理系统,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晋城市天鼎商贸有限公司承担,予以公示并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请各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是有倾向性、歧视性及排他性等内容提出意见或建议。
项目预算:249.6万
申请单一来源理由:晋城市城区人民检察院原有办案系统中所涉及侦查取证办案设备已使用5年,部分设备已经年久失修,无法满足目前办案区业务开展的需求。在国家“十三五”规划建设指导下,在我院领导的带领下,我院继续强化信息化建设,以实现“科技强检”的目标。本次所建侦查取证系统在原有的系统基础上进行扩充改造建设,所建系统要实现与目前办案区同步录音录像系统业务的对接,要从案件建立,同步录音录像,智能跟踪录像,办案信息采集等多业务流程的无缝对接。并实现和晋城市看守所驻所检察室、晋城市人民检察院及山西省人民检察院的案件对接,提高我院在执法规范化方面的建设。其覆盖的内容具有专业性、不可替代性和唯一性,申请单一来源。核心设备厂家在我市有指定合作供应商,该供应商在我市有常驻系统售后工程师,因此,为保证系统的无缝对接和售后及时保障,我单位拟对《晋城市城区人民检察院侦查取证系统数字化建设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公示期限:2016年9月12日至2016年9月18日
所有意见或建议应于2016年9月18日下午18:00(北京时间)前以实名书面形式(包括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向晋城市城区人民检察院(联系人:窦丽婷,联系电话:****-*******,地址:晋城市城区苑北路)提出,逾期不予处理。
晋城市城区人民检察院
2016年0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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