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29日伊春市嘉荫生态环境局受理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4年8月29日伊春市嘉荫生态环境局受理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具体内容

项目名称:黑龙江誉鼎安水务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伊春市嘉荫县乌拉嘎镇团结大街

建设单位:黑龙江誉鼎安水务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黑龙江山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内容: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租赁乌拉嘎镇临时用地范围,建设本项目。厂区总占地面积为1000m2,主要建设1条生产线,年生产商品混凝土5000立方米。项目东侧为空地,南侧为空地,北侧为团结大街,西侧为闲置厂房。 ?

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28万元 ???

项目防治污染措施

一、施工期

1、水环境

施工期生产废水经初步沉淀池沉降处理后全部循环使用,施工现场的生产废水不对外排放;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

2、大气环境

运输车辆尾气:加强往返于施工区车辆的管理和维修,使用有害物质量少的优质燃料,以减少尾气排放污染大气。

运输车辆扬尘:采取道路定期清理清扫,洒水降尘,以避免扬尘。

应保持土方临时堆放处四周设置围挡,并定期清扫。对易起尘施工材料实行遮挡或加盖苫布。

3、声环境

在保证施工进度的前提下,通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夜间不施工。

合理选择施工机械设备,尽量选用低噪音、低振动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注意维修养护及正确使用,使之保持较好工作状态和低声级水平;对排放高强度噪音的施工机械设备应设置隔声或消音装置,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和产生的废弃建筑材料由市政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运营期

1、废气

商品混凝土的各原料按照设定的比例投入搅拌机搅拌,上料及搅拌过程会产生粉尘。经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本项目设置2个水泥筒仓,1个粉煤灰筒仓,粉尘处理后通过各自20m高排气筒排放。

原料场地设置防风抑尘网,同时加盖苫布,定期洒水降尘,控制效率为90%,项目厂区道路进行水泥硬化、也定期洒水、及时清扫,物料运输采用封闭式运输车辆,能够有效抑制扬尘的产生。

2、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交由市政部门处置;沉淀池的沉渣与项目所用原料相符,可回用生产;仓顶粉尘处理器收集的粉尘全部返回仓内回用,不外排;拌合站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本项目布袋除尘器使用过程中会产生废气布袋,交由市政环卫部门处置。

3、废水

本项目生产设备及车辆冲洗废水全部排入厂内隔油池后,再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本项目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初期雨水经隔油处理后,在晴天时回用于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

4、噪声

优先选用符合生产要求的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等措施;设备合理布局,加强厂区绿化;合理安排生产时间。

公众参与情况:

拟批复意见:同意

联系电话:0458-******* ??邮??????编:******

通讯地址:伊春市嘉荫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标签: 受理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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