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伊滨经开区示范区李村镇提庄社区居民委员会提驾庄街外立面提升改造装饰工程西区21号楼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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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工程西区 21 号楼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LYZJ[2024]06 号)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
一、招标条件
本洛阳伊滨经开区(示范区)李村镇提庄社区居民委员会提驾庄街外立面提升改造装饰
工程西区 21 号楼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私有资金
96.313189 万元,招标人为洛阳伊滨经开区(示范区)李村镇提庄社区居民委员会。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提庄社区提驾庄街外立面提升改造装饰工程西
区 21 号楼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洛阳伊滨经开区(示范区)李村镇提庄社区居民委员会提驾庄街外立面提升改造
装饰工程西区 21 号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洛阳伊滨经开区(示范区)李村镇提庄社区居民委员会提驾庄街外立面提升改造
装饰工程西区 21 号楼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
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
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供应商身份
证明材料;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并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4)根据洛财购[2021]11 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在响应文件中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
商信用承诺函》(详见采购文件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
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磋商资格。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
性、合法性负责。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9 月 09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9 月 13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地点: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 61 号东方今典天汇中心 1 幢 1404 室;方式:
获取文件时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9 月 19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 61 号东方今典天汇中心 1 幢 1405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9 月 19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 61 号东方今典天汇中心 1 幢 1405 室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洛阳伊滨经开区(示范区)李村镇提庄社区居民委员会提驾庄街外立面提升改
造装饰工程西区 21 号楼工程
2.项目编号:LYZJ[2024]06 号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及资金来源:963131.89 元,自筹资金。
5.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提庄社区提驾庄街外立面提升改造装饰工程
西区 21 号楼工程。本次采购共 1 个包,供应商应就该项目进行完整投标,否则将不被接受。(详
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6.工期:35 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
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
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供应商身份
证明材料;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并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4)根据洛财购[2021]11 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在响应文件中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
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采购文件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
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磋商资格。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
性、合法性负责。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4 年 09 月 09 日至 2024 年 09 月 13 日,每天 08 时 30 分至 12 时 00 分,14 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 61 号东方今典天汇中心 1 幢 1404 室
3.方式:获取文件时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售价:300 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 年 09 月 19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 61 号东方今典天汇中心 1 幢 1405 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 年 09 月 19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 61 号东方今典天汇中心 1 幢 1405 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采购
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上述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
有)。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洛阳伊滨经开区(示范区)李村镇提庄社区居民委员会
地址:洛阳市伊滨区光武大道与伊洛东路交叉口东南 280 米
联系人:付女士
电话:0379-61275086
2.代理机构信息
公司名称:洛阳筑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 61 号东方今典天汇中心 1 幢 1404 室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方式:0379-60112800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洛阳伊滨经开区(示范区)李村镇提庄社区居民委员会。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伊滨经开区(示范区)李村镇提庄社区居民委员会
地 址:洛阳市伊滨区光武大道与伊洛东路交叉口东南 280 米
联 系 人:付女士
电 话:0379-6127508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洛阳筑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与学子街交叉口东方今典天汇中心写字楼 1404 室
联 系 人: 高先生
电 话: 0379-60112800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