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高新区化工园区智慧化管理平台运维管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盘锦高新区化工园区智慧化管理平台运维管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盘锦高新区化工园区智慧化管理平台运维管理
品目
采购单位 盘锦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行政区域 兴隆台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9月09日 07:3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9月09日至2024年09月13日
每日上午:08:3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辽宁政府采购网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9月19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线上获取
预算金额 ¥64.******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孟琪
项目联系电话 0427-*******
采购单位 盘锦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 盘锦市兴隆台区中华路36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427-*******
代理机构名称 盘锦公诚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盘锦市大洼区新田街与锦江路交汇处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427-*******
附件:
附件1 盘锦高新区化工园区智慧化管理平台运维管理竞争性磋商文件.doc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盘锦高新区化工园区智慧化管理平台运维管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4-09-09 至 2024-09-13
撰写单位: 盘锦公诚招标有限公司 撰写人: 孟琪
(盘锦高新区化工园区智慧化管理平台运维管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盘锦高新区化工园区智慧化管理平台运维管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
项目名称:盘锦高新区化工园区智慧化管理平台运维管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47,000.00
最高限价(元):647,000
采购需求:查看

1.安全、应急岗位职责
(1)负责平台建设初期园区及企业的安全、应急数据对接、录入工作。
(2)对突发事件及时反馈;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视频实时进行监控,当园区出现突发事件时及时反馈管委会及企业相关人员,并对实时消息上传下达,提供必要平台上的技术支持。
(3)负责调度园区企业填报平台日常运行所需的安全、应急数据。
(4)通过对重点区域的视频实时监控,对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进行监管;当中控室、固定动火点、危化品装卸、涉两重点一重大区域出现不安全情况时,及时进行截图,发送管委会配合督促整改,并可作为执法的依据。
(5)对园区信息、企业基本信息每季度维护一次,园区有较大调整时即时完成信息维护,确保园区企业档案信息正确;对企业安全、应急信息开展实时记录工作。
(6)针对园区企业,配合各业务科室利用智慧平台开展线上检查,及时向管委会汇报检查情况。
(7)配合管委会做好智慧平台的运行和软件巡检,做好系统日常维护,及时发现系统漏洞、网络攻击等突发问题,及时沟通建设单位或厂家有效解决,确保系统稳定运行。存在棘手问题及时上报。
(8)实时监测在线数据,对数据超标报警的情况进行分析研判,联系企业进行核实,并及时通知管委会,消除事故隐患。
(9)协助园区管委会开展日常安全、应急工作,提升园区安全、应急管理水平。
(10)配合园区管委会做好平台解说,协助做好各类检查、接待、管理工作。
(11)监控园区内道路视频专线和企业专线数据正常传输,发现问题沟通建设单位或厂家有效解决。存在棘手问题及时上报。
(12)做好户外设备的周期巡检等日常工作。
(13)完成平台运维所需的其他日常工作。
2.环保岗位职责
(1)负责平台建设初期园区及企业的环保数据对接、录入工作。
(2)对突发事件及时反馈;当园区出现突发环境事件时及时反馈管委会及企业相关人员,并对实时消息上传下达,提供必要平台上的技术支持。
(3)负责调度园区企业填报平台日常运行所需的环保数据。
(4)对园区信息、企业基本信息每季度维护一次,园区有较大调整时即时完成信息维护,确保园区企业档案信息正确;对企业环保等信息开展实时记录工作。
(5)针对园区企业,配合各业务科室利用智慧平台开展线上环保检查,及时向管委会汇报检查情况。
(6)实时监测在线环保数据,对数据超标报警的情况进行分析研判,联系企业进行核实,并及时通知管委会领导,消除事故隐患。
(7)协助园区管委会开展日常环保工作,提升园区应对环保任务、环保信访、环保督察、专项环保整治行动、疑难环境问题等工作的专业能力。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采取一年一考核一签的模式)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须符合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的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9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9月13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1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30分钟)内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在开标结束(磋商最终报价)前,供应商擅自离开评审系统的,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盘锦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 盘锦市兴隆台区中华路360号
联系方式: 04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盘锦公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盘锦市大洼区新田街与锦江路交汇处
联系方式: 0427-*******
邮箱地址: ********@qq.com
开户行: 盘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户名称: 盘锦公诚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 081*****0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孟琪
电 话: 0427-*******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运维管理 高新区 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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