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GV桌面智能分拣设备招标公告

AGV桌面智能分拣设备招标公告

平潭物流园区配套提升项目——AGV桌面智能分拣设备采购公告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平潭综合实验区岚台物流有限公司 已参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谈判 方式组织 平潭物流园区配套提升项目——AGV桌面智能分拣设备 (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 平潭正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展竞争性谈判活动。

1.项目名称: 平潭物流园区配套提升项目——AGV桌面智能分拣设备

2.备案编号: /

3.项目编号: ZHZB*******

4.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00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平潭物流园区配套提升项目——AGV桌面智能分拣设备

1.00

*******.00

工业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否。

节能产品:否。

环境标志产品:否。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6.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7.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期限:

详见谈判邀请书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7.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7.2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应按照邀请书中指定的地点、方式购买采购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8.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从平潭正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1#楼7层)购买采购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2024年9月 9日至2024年 9月 11 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以北京时间为准,余同)。潜在投标人可以通过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支付采购文件费(支付账户:开户名:平潭正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平潭综合实验区支行,账号:811*****129********),投标人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项目名称或招标编号),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名称或招标编号的视为无效报名,且不予退还采购文件费,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采购文件售价:采购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均为200元,售后不退。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采购文件费用后视为报名成功,并将汇款凭证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报名电子邮箱:********** @qq.com ),招标代理核实报名信息后向投标人发送采购文件等相关资料。未在规定时间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失去投标资格。

10.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2024年 9 月 12日10:00(北京时间)以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至平潭正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福建省福州市北二环中路中建大厦9层(随行易交易(福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标室并签到,逾期收到(以签到为准)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11.谈判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9 月12日10: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平潭正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福建省福州市北二环中路中建大厦9层(随行易交易(福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标室。

12.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

自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3.采购人:平潭综合实验区岚台物流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平潭县金井镇如意东路2号平潭跨境电商园(综合楼)三层

联系人: 李锦华

联系电话: 156*****594

14.代理机构:平潭正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平潭综合实验区商务营运中心1#楼7层

邮编:******

联系人:廖工

联系电话: 0591-********

附1:提交谈判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户 名:平潭正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平潭综合实验区支行

开户行: 8111 3010 1290 0409 564

特别提示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谈判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采购包:***)的谈判保证金”。

3、注: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请投标人按下列要求另外提交材料,以便中标结果公示期结束后退还保证金:①退款金额的收款收据、②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函(格式详见第五章)、③一份银行转帐或电汇投标保证金的复印件、④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文件复印件、⑤基本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自然人提供账号)(以上材料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智能分拣 物流园 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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