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南园产业园B、C区成片开发方案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高新区南园产业园B、C区成片开发方案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DC-CS-********号
2.项目名称:高新区南园产业园B、C区成片开发方案编制项目
3.采购方式:□询价??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40万元
5.最高限价:40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6.服务期限: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和采购人要求,该片区申报工作并提交成果且确保通过江苏省人民政府审批。
7.付款方式:本项目方案编制完成提交的最终成果通过省级专家论证会10天内支付合同价款50%,省人民政府批准后30天内支付合同价款50%。
8.采购需求: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资料:
1.磋商响应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2024年06月-2024年08月)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供应商近三个月内(2024年06月-2024年08月)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0.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注一: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事业法人等非企业法人,则无需提供上述5-7项,本文件中所需法定代表人相关材料、盖章及签字等可用供应商相关负责人的相应材料代替。
注二: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磋商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原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备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9月9日至2024年9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江苏省鼎诚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招标代理部(扬州市文昌西路450号国泰大厦1号楼16层);
3.方式:线下购买。供应商报名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影印件)
4.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4年9月20日13:30(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9月20日14: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3.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扬州市吉安路148号四号楼三楼会议室
4.开标时间:2024年9月20日14:00(北京时间)
5.开标地点:扬州市吉安路148号四号楼三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二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2.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网-扬州高新区(汊河街道)”网上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投标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附件详见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9月14日18:00前将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的图片或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电子邮箱并与代理机构人员确认(jsdczbdl@163.com;联系电话0514-********,邮件标题备注公司全称+项目简称,开标当日交付确认函原件)。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未报名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投标,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
3.本磋商公告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4.潜在投标人对磋商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5.根据苏财购〔2020〕52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本次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扬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扬州高新区吉安路148号
2.招标代理公司信息
名称:江苏省鼎诚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地址:扬州市文昌西路450号国泰大厦1号楼16层
联系人:杨梅、宋爽
电话:0514-********
???????????????????????????????????????????????????????????????江苏省鼎诚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2024年9月9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DC-CS-********号
2.项目名称:高新区南园产业园B、C区成片开发方案编制项目
3.采购方式:□询价??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40万元
5.最高限价:40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6.服务期限: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和采购人要求,该片区申报工作并提交成果且确保通过江苏省人民政府审批。
7.付款方式:本项目方案编制完成提交的最终成果通过省级专家论证会10天内支付合同价款50%,省人民政府批准后30天内支付合同价款50%。
8.采购需求: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资料:
1.磋商响应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2024年06月-2024年08月)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供应商近三个月内(2024年06月-2024年08月)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0.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注一: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事业法人等非企业法人,则无需提供上述5-7项,本文件中所需法定代表人相关材料、盖章及签字等可用供应商相关负责人的相应材料代替。
注二: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磋商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原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备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9月9日至2024年9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江苏省鼎诚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招标代理部(扬州市文昌西路450号国泰大厦1号楼16层);
3.方式:线下购买。供应商报名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影印件)
4.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4年9月20日13:30(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9月20日14: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3.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扬州市吉安路148号四号楼三楼会议室
4.开标时间:2024年9月20日14:00(北京时间)
5.开标地点:扬州市吉安路148号四号楼三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二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2.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网-扬州高新区(汊河街道)”网上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投标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附件详见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9月14日18:00前将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的图片或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电子邮箱并与代理机构人员确认(jsdczbdl@163.com;联系电话0514-********,邮件标题备注公司全称+项目简称,开标当日交付确认函原件)。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未报名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投标,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
3.本磋商公告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4.潜在投标人对磋商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5.根据苏财购〔2020〕52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本次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扬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扬州高新区吉安路148号
2.招标代理公司信息
名称:江苏省鼎诚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地址:扬州市文昌西路450号国泰大厦1号楼16层
联系人:杨梅、宋爽
电话: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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