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蓝大厦部分区域公开招租公告第六期
米蓝大厦部分区域公开招租公告第六期
根据《浙江广播电视集团房产出租管理办法》规定,浙江米蓝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拟对米蓝大厦一楼东北侧商铺(见附图)进行公开招租,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杭州市拱墅区莫干山路80号(莫干山路与文晖路交叉口东南侧)米蓝大厦3楼东北侧商铺,实用面积约239.84平方米。
二、租期:租赁期限为自正式租赁协议签订之日起5年(其中,租赁首年给予共计6个月的装修期及免租期),报价人可自主考虑自第2年起的租金上涨率并填报,租赁期间不得转租。五年协议期满,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租,但续租协议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续租协议价格在第五年协议价格基础上再递增5%,如递增后的价格高于甲方的市场评估价,则按递增后的价格直接签约;如递增后的价格低于甲方的市场评估价,则双方另行协商续租价格,或按甲方的市场评估价,乙方享有优先续租权。
三、支付方式:双方签订租赁协议后,招租人收取申请承租人报价首年的1个月租金作为租赁保证金(房屋正式交付后可选择转为租房押金或退还);房屋交付日前30天,双方采取付三押三,先付后用方式,即承租人首次支付6个月的租金(其中3个月租金为押金),后续每期均提前15天支付后三个月租金,以此类推。
四、招租底价:本次招租底价为7.5元/平米/天,凡低于底价的报价将不被接受,如招租人收到的全部报价均低于底价,本项目将重新招租。
五、招租条件:
1、为统筹大厦整体物业分布,本次招租区域经营范围为商业经营用途(包括但不限于餐饮、生活服务等行业),承租人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主开展经营管理活动,自负盈亏。
2、因米蓝大厦目前仍在施工建设阶段,交房时间暂定为2024年11月 01日,本次招租在签定正式租赁协议后,如因申请承租人原因未能履行租赁协议内容的,申请承租人支付的租赁保证金招租人不予退还,且招租人有权将该房屋另行出租;若交付日延后,则租赁期也相应顺延,该房屋延迟交付超过60天的,申请承租人可要求招租人全额无息退还租赁保证金(双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或者继续享有租赁协议约定的权利和义务,直至房屋正式交付,并确定房屋正式交付日为租赁起租日。
六、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9日--2024年9月13日(8:30--17:30)。
2、报名地点:杭州市拱墅区登云路51号锦昌大厦702室。
3、报名资格要求:(1)申请承租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2)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4、报名材料:
报名需提供资格证明文件:(1)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若有);(3)单位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复印件(若有)。
上述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签名),仅作为报名资料。申请承租人递交报名材料后可领取招租书,按招租书要求提交有关材料。
联系方式:钟先生(181*****266)、刘先生(136*****540)。
浙江米蓝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9月9日
附图:租赁区域平面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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