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龙县第四中学衡水安龙实验中学报告厅房顶更换彩钢瓦招投标公告

安龙县第四中学衡水安龙实验中学报告厅房顶更换彩钢瓦招投标公告

安龙县第四中学(衡水安龙实验中学)报告厅房顶更换彩钢瓦招投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

安龙县第四中学(衡水安龙实验中学)报告厅房顶彩钢瓦更换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地点

黔西南州安龙县第四中学(衡水安龙实验中学)

(二)项目内容

学校报告厅房盖,钢架加固、原树脂瓦更换为红色彩钢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近三年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项目要求及参数

1.把原被冰雹打坏的瓦,全部拆除更换为红色彩钢瓦476厚(质保3年)

2. 对原有的钢架再进行加固。

3. 对报告厅内部天花板浸水地方进行修复,重新喷涂料。

五、招标施工现场查勘

1.统一预约时间:2024年9月10日早上10点

2.地点:安龙县第四中学(衡水安龙实验中学)

3.方式:现场获取上交。投标人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进行报名。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要求

(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施工现场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详细施工方案,报价格表,保修期等,装入信封盖章。

(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安龙县第四中学(衡水安龙实验中学)

(三)投标文件的要求

投标文件要求细则分明,条理清晰。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开标时间

现场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学校统一通知开标时间。

(二)开标地点

安龙县第四中学(衡水安龙实验中学)

八、合同签订

中标后,双方协商施工期限和施工方案后,签订施工合同。

九、资金结算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方开具发票交予我校,由我校财务室向教育局提交相关手续,待教育局完成审批后进行拨款。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龙县第四中学(衡水安龙实验中学)

地址:黔西南州安龙县第四中学(衡水安龙实验中学)

联系人:符老师 联系电话:135*****291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电话:130*****555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136*****111

联系人:曹主任 联系电话: 151*****93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报告厅 彩钢瓦 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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