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金华市人民检察院关于金华市人民检察院办案区改造项目的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的比选公告
浙江省金华市人民检察院关于金华市人民检察院办案区改造项目的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的比选公告
浙江省金华市人民检察院关于金华市人民检察院办案区改造项目 的 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 的 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9-09 09:34:34】
浙江省金华市人民检察院(单位)关于金华市人民检察院办案区改造项目 的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 的项目(中介服务项目)将在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进行公开比选,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投资项目信息
1.投资项目代码:2406-******-04-01-******
2.投资项目名称:金华市人民检察院办案区改造项目
3.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改造面积约 762.2 平方米,主要对室内装修改造,室外加装配套电梯及设施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等。其中:一楼
改造面积为 397 平方米,含讯问室 3 间、询问室 2 间、远程视频审讯室 1 间、临时诊疗室 1 间、司法警察值勤室 1 间、司法警察备勤室 1 间、侦查指挥室 1 间、信息网络机房 1 间;二楼改造面积为 335 平方米,含律师接待室 1 间、接待室 1间、主办检察官研室 1 间、案件审查室 1 间、案卷资料复印室 1 间、办案人员休息室 4 间、案件研讨室 1 间;四楼改造面积为 30.2 平方米,为案件研讨室 1 间。
4.项目建设地点:婺城区环城南路以北,双龙南街以东,金华市人民检察 院内(检察官培训中心大楼)
5.项目属地:市本级
6.服务范围:项目设计
二、中介服务需求:
1.服务时限:90天
2.服务要求:满足资质要求有及相关设计经验
3.服务内容:项目设计跟踪
4.比选方式:公开比选
5.比选方法:合理低价法
7.备注:
三、比选时间:见下方附表“比选规则”中的比选起止时间。
四、报价人条件:
经相关部门审核注册入网,取得网上比选资格的中介机构,可参与相应资质类型及等级要求的中介服务项目的比选。
1.资质类型及等级要求:乙级以上资质
2.其他条件:
3.因不符合条件参加比选的,由报价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咨询、现场勘察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09-11 00:00:00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需要现场勘察的请与项目委托人联系统一安排现场勘察。
六、成交方式:
成交办法: 本次比选由委托单位根据项目情况,采用公开比选的方式选择中介机构。
项目联系人:陈卫星
联系电话:138*****552
项目委托单位:浙江省金华市人民检察院
2024-09-09 09:34:34
附件:比选规则
序号 |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比选开始时间 | 比选结束时间 | 最低限价 | 最高限价 | 比选类型 |
1 | 金华市人民检察院办案区改造项目 | 2024-09-09 09:34:34 | 2024-09-11 00:00:00 | *****.0元 | *****.0元 | 公开比选 |
标签: 办案区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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