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合作公司诉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政府行政赔偿案行政委托代理服务直接采购项目直接采购公告
国际合作公司诉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政府行政赔偿案行政委托代理服务直接采购项目直接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国际合作公司诉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政府行政赔偿案行政委托代理服务直接采购项目
2.项目类别:服务类
3.采购方:中国山东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
4.采购预算:80万元
5.项目概况: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政府作出的撤销超越公司岱岳国用(2002)字第129号《国有土地使用证》的行政行为已被确认违法,且至今未恢复(2002)字第129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导致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我方与泰安市汇丰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的民事纠纷无法执行,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申请聘请北京市炜衡(济南)律师事务所对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政府提起行政赔偿之诉,请求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债权损失*******.98元及利息损失*******.57元。
6.采购内容:诉讼案件第一审阶段、第二审阶段、执行阶段及再审阶段的代为调查取证、代为立案、代为参加庭审活动,代为参加执行活动,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代为调解、和解、提起反诉及上诉、代收法律文书等代理服务。
7.直接采购的理由:依据《中国山东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非招标方式采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四款:审计、评估、造价咨询、法律服务等机构的聘用,按照集团公司中介机构聘用管理办法组织实施,采购工作按本办法规定执行;由此依据《中国山东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法律服务中介机构选聘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第二款:同一项目最近两年内已由该中介机构进行过法律服务,为保证服务的连续性必须继续委托的,可以按照公司有关招标采购管理制度进行直接采购。北京市炜衡(济南)律师事务所为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对案件前期事实脉络掌握清楚,并持续跟进对案情的深入分析和研究,确保了公司在处理法律问题时能够得到全面、专业的指导。
二、项目所需资质条件
资质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注册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事务执业许可证且依法有效存续,具有一定规模的办公场所和完备的硬件设施。
2.信誉要求:报价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违法、违规及违约行为,报价人无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影响履约。
3.业绩要求:报价人需具备丰富行政诉讼经验及法院执行工作经验,3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参与行政诉讼业绩不少于2项。
三、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北京市炜衡(济南)律师事务所
四、公告时间(2024年9月10日-2024年9月12日,以北京时间为准)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中国山东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
2、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奥西路银丰财富广场D座
3、联系人:郑一达
4、电话: +86 185*****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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