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中医医院医疗设备维修服务采购公告
防城港市中医医院医疗设备维修服务采购公告
因科室业务需求,我院拟采用院内比价方式采购医疗设备维保服务,欢迎符合条件的服务商前来报名。
一、采购项目名称:防城港市中医医院医用环氧乙烷灭菌器维保服务采购
二、数量:1台
三、控制价:9.9万元(3.3万元/年,共三年)
四、服务需求: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控制价 | 维保内容 |
1 | 环氧乙烷灭菌器 (型号:3M 5XL) | 1 | 台 | 9.9万元 (3.3万元/年,共三年) | 一、维保期间为:三年 二、维保服务要求: 1.全保,每年不少于4次的常规检查保养,保养时更换易损件及校正设备参数 2.不限次数现场维修,2小时内电话响应,48小时内即到现场提供服务 3.保修期内所更换的配件费、人工费及差旅费均由供应商承担 4.保修期内确保开机率达到95%以上 5.每年至少1次对工作环境进行 EO浓度检测 |
五、商务需求:
(1)质量要求:符合有关国家质量标准、技术规范及规程要求,质保期至少半年。
(2)成交服务商承诺所提供的产品(包括硬件、配套软件)为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要求的正规正版产品,不属于假冒伪劣商品,成交服务商在签订合同前提供厂家授权或者配件进口报关单;成交服务商还应保证采购人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以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采购人无关,成交服务商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的,成交服务商须赔偿该损失。
(3)采购人有权请第三方对成交服务商提供的产品进行验收,如成交服务商存在虚假应标的情况,设备不能按原计划投入使用造成的经济损失按货款额 5%作为违约金对采购人进行赔偿,成交服务商自行承担后果。
(4)合同签订期: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
(5)供货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维保服务生效,维保周期36个月;
(6)维修响应时间不超过2小时,如需维修保证24小时内到达现场,
五、服务商资格要求:
1.服务商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服务商须提供的资料:
1.服务商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需盖章生效(必须提供,否则投标作无效处理);
2.生产厂家有效的相关证件,包括产品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需盖章生效(必须提供,否则投标作无效处理);
3.近一年内在其他医院中标的记录,需盖章生效(如成交公告、合同公告、签订的合同等)。
4.报价单,包含品牌型号、供货单价、可供货的数量、到货周期、质保等信息,需盖章生效(必须提供,否则投标作无效处理);
七、资料递交: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09日至9月11日
2.资料递交截止日期:2024年9月11日下午午17:30。
3.项目联系人:张工 廖工
4.联系电话:0770-*******
5.联系地址:防城港市防城区二桥东路8号,防城港市中医医院设备科
八、议价时间: 2024年9月13日上午9:00
标签: 医疗设备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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