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兰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申请2024年第三、四季度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租赁补贴的公告

兰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兰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申请2024年第三、四季度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租赁补贴的公告

兰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申请2024年第三、四季度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租赁补贴的通告

为切实做好兰坪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租赁补贴保障工作,根据《兰坪县城镇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实施方案》(兰政办发〔2022〕49号),现将兰坪县2024年第三、四季度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租赁补贴相关申请事宜通告如下:

一、保障范围及对象

(一)户籍在玉屏社区、玉泉社区、团结社区、江头河社区、文兴社区、金龙社区和各乡(镇)政府驻地集镇范围内无房或现有人均家庭住房面积低于13平方米,同时无车、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350元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居民户。

(二)兰坪户籍且在县政府或乡(镇)政府所在地居住,无房或现有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3平方米,同时无车、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350元,有稳定职业、稳定收入2年以上(含2年)的进城务工人员和政府引进的人才。

(三)兰坪县户籍且在玉屏社区、玉泉社区、团结社区、江头河社区、文兴社区和金龙社区居住,无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3平方米,无车、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350元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不属于寄宿制就读的农民工子女。

(四)现居住在县城或乡(镇)政府所在地易地扶贫搬迁城镇化集中安置点,现有安置房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3平方米,无车、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350元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易地扶贫搬迁户。

二、保障面积和补助标准

家庭人均住房保障面积13平方米;补助标准10元/平方米/月。

三、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不得申请

(一)已享受廉租房、公租房、直管公房、福利分房、各类棚户区改造的家庭。

(二)在寄宿制学校住校就读的农民工子女。

(三)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拥有机动车辆的(不含摩托车)。

四、提交材料

(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租赁补贴书面申请书。

(二)《兰坪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租赁补贴审批表》。

(三)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因服兵役和到外地就学等原因户籍未在本县的应提供派出所证明。

(四)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离婚的应提供离婚证件及民政部门备案登记的“离婚协议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复印件。

(五)收入证明:民政部门颁发的《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领取证》复印件或单位出具的工资收入证明原件。

(六)住房情况证明:拥有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复印件;无房产户提供《房屋租赁合同》以及房东住房证明材料复印件和所居住社区、村委会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

(七)有稳定职业、稳定收入2年以上(含2年)的进城务工人员、政府引进的人才,必须提供与用工单位签订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登记的《云南省劳动合同》。

(八)必须提供已激活且正常使用的社会保障卡复印件。(注:社会保障卡未办理、未激活、遗失损坏未补办、无法正常使用、跨省社保卡等情况的无法享受补贴)。

五、申请审批流程

县城各社区城镇常住申请家庭,根据《兰坪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租赁补贴审批表》自行到指定的审核部门进行审核,将《兰坪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租赁补贴审批表》和申请材料提交县住建局一楼住房保障办。

各街道办、乡(镇)政府驻地集镇范围内的城镇常住申请家庭,由社区或村委会对申请家庭是否符合住房租赁补贴保障对象进行审核并向社会公示,社区或村委会将符合住房租赁补贴保障条件家庭的审批材料统一报送街道办或乡(镇)政府复审,最后报送县住建局一楼住房保障办。

居住在县城或乡(镇)政府所在地易地扶贫搬迁城镇化集中安置点的易地扶贫搬迁户,由居住社区对申请家庭是否符合住房租赁补贴保障对象进行审核并向社会公示,社区将符合住房租赁补贴保障条件家庭的审批材料统一报送安置点所属的街道办、乡(镇)进行审核,最后统一报送县住建局一楼住房保障办。

六、申请时间和地点

时 间:自通告之日起至2024年10月10日止(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地 点:申请人现居住地所属社区、村民委员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楼住房保障办。

咨询电话:0886-******* 0886-*******

监督单位:兰坪县纪委监委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

监督电话:0886-*******

特此通告

附件:1.兰坪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租赁补贴审批表(适用于城镇常住居民)

2.兰坪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租赁补贴审批表(适用于有稳定职业的进城务工人员、政府引进人才)

3.兰坪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租赁补贴审批表(适用于城区就读的兰坪籍各乡镇农民工子女)

4.兰坪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租赁补贴审批表(适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城镇化集中安置点居民)

(注:1.附件可到县住建局住房保障办领取,也可在“兰坪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下载,请统一用A3纸双面打印。2.申请公租房轮候且符合租赁补贴条件的家庭可以在轮候期申请租赁补贴。)

兰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9日

附件1.兰坪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租赁补贴申请审批表

附件2.兰坪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租赁补贴申请审批表

附件3.兰坪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租赁补贴申请审批表

附件4.兰坪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租赁补贴审批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租赁 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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