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采购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采购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装备采购项目

询价采购公告

1. 询价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的规定 ,本项目资金已落实,采购方式已经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批准。云南谦和招标有限公司受 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 的 委托,对 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装备采购项目采用询价方式采购。欢迎具有相应能力的申请人参加本次询价活动。

2.项目概况

2.1 项目编号:QH招-BN20160148 ;

2.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采购内容如下,本项目不分包。

序号

品目名称(项目)

数量

计量单位

1

便携式食品安全执法仪(检测仪)

3

2

ATP荧光检测仪加甲醇检测模块

3

3

违法添加物质及兽药残留胶体金免疫速测卡

3

4

煎炸油品质速测仪(手持式)

3

5

移液枪(3支)

3

6

食品安全采样箱

4

7

高精度电子天平0.001g精度

3

8

水质理化检测箱

3

9

保健品、化妆品检测箱

3

10

实验室恒温冰箱150L

3

11

车载多用途冰箱30L

4

12

食品中心温度计

3

13

无源冷藏周转箱(便携式冷藏箱)

4

2.3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 10 日历天内

2.4 交货地点: 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指定地点交货

2.5交货方式: 现场(落地)交货

2.6质量要求: 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2.7本项目采购预算: 477880.00元(大写:人民币肆拾柒万柒仟捌佰捌拾元整)

3. 询价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询价申请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2询价申请人应满足项目产品、设备的国家相关行业资质要求,所投产品、设备,必须满足其自身经营范围或生产范围。

3.3 如果为代理商或经销商进行投标必须具有制造商“ 便携式食品安全执法仪(检测仪)、 违法添加物质及兽药残留胶体金、实验室恒温冰箱150L、车载多用途冰箱30L、无源冷藏周转箱(便携式冷藏箱)” 的 授权书 ; 如果为生产商进行投标需提供生产声明书。

3.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提供 针对本项目 检察院出具的 检察机关查询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

3.5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

4. 询价通知书出售的时间、地点、方式

4.1 凡有意参加询价者,请于 201 6 9 12 日起至 201 6 9 14 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 8 30 分至 11 30 分,下午 15 00 分至 17 00 分(北京时间),持下列材料在 云南谦和招标有限公司(景洪市勐泐大道80号活发大厦5007室) 购买询价通知书。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3)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或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

(4)2015年度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原件);

(5)2016年至今任意2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增值税或者营业税或者企业所得税等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提供相应的免税文件证明资料 (原件);

(6)2016年至今任意2 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 (原件);

(7)“ 便携式食品安全执法仪(检测仪)、 违法添加物质及兽药残留胶体金、实验室恒温冰箱150L、车载多用途冰箱30L、无源冷藏周转箱(便携式冷藏箱)” 的生产商/制造商的授权书/生产商声明书(原件);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提供 针对本项目 检察院出具的 检察机关查询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原件);

(9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10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除外);

(11 )上述(1)至(8 )项加盖公章(鲜章)的复印件一份;

4.2 询价通知书售价 200.00 元/份,售后不退。

5. 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5.1 响应文件 递交时间: 2016年 9 29 日1 6 00 (北京时间)。

5.2提交 响应文件 截止时间及 开启 时间: 2016年 9 29 日1 6 00 (北京时间)。

提交 响应文件 地点及 开启 地点: 景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响应文件 ,将被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采购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采购人: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 冯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 景洪市勐混路15号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谦和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景洪市勐泐大道80号活发大厦5007室

邮政编码:666100

联 系 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 139*****501 传真:****-*******

2016 年9 月12 日


标签: 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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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谦和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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