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市七里河分洪工程桩号H0+400—H9+200施工段第一标段项目部二三类材料采购询价公告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市七里河分洪工程桩号H0+400—H9+200施工段第一标段项目部二三类材料采购询价公告
发布单位:中国铁建/中铁十一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09-09 11:16:36
投标截至时间:2024-09-12 17:00:00
内容:
询价编号:CR1101-XJ-2024-279
因工程施工需要,我项目拟采购一批工程物资,诚挚的邀请贵公司参与我项目本批次采购物资的报价。
一.询价内容1.物资需求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需求数量 | 备注 |
1 | 干粉灭火器 | 4公斤 | 瓶 | 800.00 | |
2 | 灭火器箱 | 4*2 | 个 | 400.00 | |
3 | 警示旗 | 春亚纺;白绳彩旗;小号50米100面 | 条 | 1000.00 | |
4 | 编织袋 | 50*80 | 条 | 3000.00 | |
5 | 篷布 | PVC涂塑布;450g/m2 | 平方米 | *****.00 | |
6 | 防尘网 | 8针 | 平方米 | ******.00 | |
7 | 防坠器 | 150公斤 | 个 | 200.00 | |
8 | 担架 | 150公斤 | 个 | 20.00 | |
9 | 救生衣 | 成人 | 件 | 200.00 | |
10 | 救生圈 | 成人 | 个 | 200.00 | |
11 | 反光贴 | 3M,150贴/卷 | 卷 | 200.00 | |
12 | 防坠网 | 高强丝P-3*6;孔径:5cm | 平方米 | *****.00 | |
13 | 手电筒 | 强光 | 台 | 200.00 | |
14 | 声光报警器 | 内置备用电源 | 台 | 100.00 | |
15 | 消防柜 | 1800*900*400 | 个 | 20.00 | |
16 | 爆闪灯 | 太阳能 | 台 | 200.00 | |
17 | 反光立柱 | 70cm | 个 | 3000.00 | |
18 | 反光锥 | 4斤,70cm | 个 | 2000.00 | |
19 | 五点式安全带 | 国标双大钩3m | 套 | 500.00 | |
20 | 消防水带 | 65-20 | 米 | 5000.00 | |
21 | 人造草皮 | 10mm | 平方米 | 5000.00 | |
22 | 水靴 | 中筒 | 双 | 200.00 | |
23 | 安全绳 | 10mm,20m | 根 | 100.00 | |
24 | 手持喇叭 | 30w | 个 | 50.00 | |
25 | 消防斧 | 90cm | 把 | 120.00 | |
26 | 消防锹 | 90cm | 把 | 120.00 | |
27 | 消防钩 | 150cm | 把 | 60.00 | |
28 | 消防桶 | 12L | 个 | 120.00 | |
29 | 基坑护栏 | 1.2m×2m | 米 | 1000.00 | |
30 | 反光背心 | 均码 | 件 | 500.00 | |
31 | 防撞桶 | 600*800mm | 个 | 500.00 | |
32 | 对讲机 | 10km | 个 | 50.00 |
说明:表中数量为计划数量,实际采购过程中可能有所调整,最终以实际采购数量结算。
二.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12日17时00分。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n),参与报价者须登录该平台,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平台报价的维护和报价文件的上传。报价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报价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报价文件。
三.有关要求
1.报价文件资料要求(资质条件):报价函、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法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如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有)、其他资料。
2.采用固定价结算,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运杂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等,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质量要求
产品质量必须满足国家最新行业技术标准及要求,每批货物必须附出厂质量检验报告及合格证,甲方凭此报告检验质量,产品质量必须符合以下标准:
(1)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2)设计图纸。
(3)业主及监理工程师提出的质量要求。
4.货物验收方式
(1)货物到工地后,需方应及时组织验收,供方应提供随货同行的出厂合格证及检测报告。采用甲方检尺计数计量。
(2)需方按规定取样检测,在需方指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7天内得出结论,检测合格则予以办理结算手续,检测不合格供方应无条件清退该批货物,并承担相关经济责任。
5.货款结算支付方式
5.1结算
每月15日为双方价款结算日期(即上月16日至当月15日内),结算前双方要在对帐确认单上签字认可,供方按双方确认的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供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供需才办理结算手续。供方不及时开具发票,需方有权拒绝支付合同款,供方不得因此要求需方承担违约责任。
5.2支付
(1)供方办理每月供货对账手续,在收到供方提交的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供需依据供方提交的结算确认单、货物发票在财务入账;
(2)入账后的1个月内支付每批次货款的100%,若因特殊原因未支付的,则自动进入下一个支付周期,下一支付周期则支付上一次应支付货款的100%;依次类推;
(3)上述款项的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
(4)若供需出现逾期付款的,供方同意按照起诉时供需欠付供方的最终货款金额,以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报价利率支付上浮货款。供需不再承担因违约导致供方发生的各项成本费用及给供方造成的任何损失。
6.报价有效期:60日。
7.未按要求维护报价及未按要求编制报价文件的,其报价将被拒绝。
8.其他要求:(如有,可附图纸等附件)
四.联系方式1.采购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市七里河分洪工程(桩号H0+400—H9+200)施工段第一标段项目部
联 系 人:李鹏程 联系电话:152*****632 邮箱:**********@qq.com
到货地址: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市七里河分洪工程(桩号H0+400—H9+200)施工段第一标段项目各施工现场
2.监督部门: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0710-*******
2024年9月9日
标签: 二三类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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