尸检中心建设招标公告

尸检中心建设招标公告


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尸检中心建设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18号令》、《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的委托,对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尸检中心建设采购项目发布招标公告。欢迎满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尸检中心建设采购项目

二、招标项目编号:达招字2016-109-901

三、资金及来源:财政性资金。

四、采购内容:尸检中心设备采购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一) 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项目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五) 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六)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

(七) 必须是解剖台、解剖室的制造厂家或投标产品的制造厂家唯一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投标的必须有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八) 解剖台、解剖室必须提供公安部刑事技术检测中心检测报告,以及在公安系统建成解剖室净化系统的臭味排净(气体)的具有CMA标志的检测报告;

(九) 电器集中控制系统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十) 为使该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施工的顺利进行,所有投标人须踏勘现场并根据实际情况给出具体设计方案并加盖采购单位相关部门鲜章;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报名要求: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时间:2016 年 9 月 12日至 2016 年 9 月 19 日(每天8:30—17:30时)

地点: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曲靖市麒麟区翠峰路69号市教育局院内3-3-1号)

方式:现场报名审查合格后登记备案,不办邮寄。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

报名审查: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本次采购项目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和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定要求,对供应商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查。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以下资格证明文件为必备条件,所提供的材料必须在有效期内。须年检的证件,年检章应清晰可辩,如有一项未提供或所提供的证件有不在有效期内的,在资质审查时将视其为不合格报名申请人不予报名。

(一)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副本原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须提交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二)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三) 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四) 厂家参与投标的:必须为生产专业解剖台、解剖室的制造商,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鲜章);

(五) 代理商参与投标的:必须提供专业生产解剖台、解剖室的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以及厂家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鲜章);

(六) 解剖台、解剖室必须提供公安部刑事技术检测中心检测报告,以及在公安系统建成解剖室净化系统的臭味排净(气体)的具有CMA标志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鲜章)

(七) 电器集中控制系统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鲜章)

(八) 须出具企业的2015年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原件)

(九) 截至2016年7月前三个月的纳税证明;

(十)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十一) 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2013年-2015年)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书(原件);

(十二) 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除外);

(十三)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

七、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10月9日15:00(北京时间,星期日)

2、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10月9日14:30至15:00(北京时间,星期日)

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采 购 人: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施师

联系电话:139*****750 座 机:****-*******

地 址:曲靖市麒麟区翠峰路69号市教育局院内3-3-1号。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二日



标签: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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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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