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关于教师资格证书等材料补办的工作指引

广州市黄埔区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关于教师资格证书等材料补办的工作指引

  教师资格证书是持证人具有国家认定的教师资格的法定凭证。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颁发的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及其认定申请表,持证人因证书遗失或损毁、信息有误等影响使用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遗失的,可向我办提出补办申请。具体流程如下。

  一、准备相关办理材料

  不同类型的补办,所需要的表格不同,申请人一定要填写正确的材料,避免因材料提交错误影响办理。各类型补办材料要求如下:

  (一)证书信息变更

  如证书信息更正,如证书上的姓名、民族、出生日期等基本个人信息错误,须提交以下材料:《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一式两份、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佐证材料(如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或其他可证明存在信息更正必要的材料),另附1寸白底证件照一张。

  (二)认定申请表补办

  如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遗失补办。须提交以下材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一式两份、身份证复印件和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三)证书补发、换发

  如教师资格证书遗失或损毁补办。须提交以下材料:《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一式两份、1寸白底证件照一张(用于制作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和污损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证书遗失的不需要提供原件)。

  补办或变更需要填写的相关表格,可通过以下途径下载。

  1、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相应材料。

  2、访问“广州市教育局”官方网站,依次点击“业务”→“资格认定”→“资料下载”,下载相应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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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所有申请表的个人签名必须是手写签名,且申请表需自行打印。仅受理由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颁发的证书及材料。

  二、提交材料

  相关材料可通过自送或邮寄方式送达,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丰乐北路398号北附楼2楼228室,广州市黄埔区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电话:020-******** (收件)

  三、领取证书或材料

  选择自取方式的,自办理手续之日起30天后,携带本人身份证至上述地址领取。

  选择邮寄方式,则在补办完成后统一邮寄给申请人(邮费到付)。

广州市黄埔区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2024年9月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教师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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