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队机关办公设备招标公告
总队机关办公设备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2016HYZX093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武警吉林省总队机关办公设备采购”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采购,招标人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吉林省总队后勤部采购中心,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且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以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武警吉林省总队机关办公设备采购;
2.2包名称、采购内容及数量:
包1:办公电脑等采购(笔记本电脑、台式电脑等 1批)
包2:照、摄像等器材采购(照相机、摄像机等 1批)
包2:演出设备采购(音箱、音箱处理器、麦克风等 1批);
包4:桌椅采购(桌、椅、几、书架等 1批);
包5:移动拒马和翻板式阻车路障等采购(1批)
2.3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4供货地点:武警吉林省总队机关;
2.5供货期:包1、包2、包3供货期为合同签订后7日内;包4供货期为合同签订后20日内;包5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
2.7招标控制价:包1:92.4万元、包2:77.5万元、包3:38.5万元、包4:18.58万元、包5:76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相应的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能力的货物制造厂商或经制造厂商授权的代理商;
3.2近三年(2013年、2014年、2015年)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3.3包1、包2、包4代理商投标的应具有制造厂商的授权经销证明或取得制造厂商的书面授权书;
3.4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参加投标;
3.7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应作废标处理。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13日至2016年9月2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到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1266号新碧丽湖酒店15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
(4)开户许可证;
(5)包1、包2、包4代理商投标的应具有制造厂商的授权经销证明或取得制造厂商的书面授权书;
(6)产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7)法人授权委托书;
(8)被授权人身份证。
4.2 招标文件每包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报名资料和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10日13:30时,地点为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1266号新碧丽湖酒店13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吉林省总队采购中心
单位地址:长春净月开发区天泽大路2777号
联 系 人:王永平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 位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1266号新碧丽湖酒店15楼
联 系 人:李群
2016年9月1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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