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矿集团2024年8月井下皮带机巡检机器人及锂电池单轨吊物资采购
辽矿集团2024年8月井下皮带机巡检机器人及锂电池单轨吊物资采购
辽矿集团2024年8月井下皮带机巡检机器人及锂电池单轨吊物资采购JXZ-A24G227
发布于:2024-09-09
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辽矿集团2024年8月井下皮带机巡检机器人及锂电池单轨吊物资采购已经批准下达,招标人为辽源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资供应总公司,资金来源国债资金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辽矿集团2024年8月井下皮带机巡检机器人及锂电池单轨吊物资采购
2.2 项目编号:JXZ-A24G227
2.3 招标内容及范围:本项目共两个标包,详见《招标采购一览表》。
《招标采购一览表》
包号 |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控制总价 (万元) | 对投标人要求 | 备注 |
一 | 1 | 皮带机巡检机器人 | / | 套 | 1 | 100.50 | 厂家 | 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二 | 1 | 锂电池单轨吊 | / | 台 | 1 | 360.00 | 厂家 | 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注:以上标包均有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4 最高限价:投标报价所报的货物不得超过该项目招标控制价,超过控制价的投标按废标处理;
2.5 使用单位:辽源矿业;
2.6 付款方式:按合同执行;
2.7 采购用途:煤矿生产需要;
2.8 交货期:合同生效后30日内,安装调试期具体以合同规定为准;
2.9 供货方式:具体供货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执行,按照用户要求时间、地点、方式供货;
2.10 质保期:
第一包:质保期一年;
第二包:质量保证期为设备安装试运行合格之日起12个月或交付用户15个月,以先到为准;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具体按合同约定执行
2.11 交货地点:
包一:辽源矿业集团金宝屯煤矿南翼(东侧)开拓运输大巷;
包二:辽源矿业集团龙家堡矿业公司南四采区回风运输大巷。
2.12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满足本项目技术要求,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对投标人的具体要求见《招标采购一览表》。
3.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以下资质证书及材料:
第一标包:皮带机巡检机器人
(1)需具有煤矿综合信息化管控平台计算机软件薯作权登记证书;
(2)需具有数据可视化BI及管控平台计算机软件薯作权登记证书;
(3)需具有矿用火灾监测及灭火控制系统安保证书;
(4)需具有矿用火灾监测及灭火控制系统软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5)需具有提供煤矿智能化AI训练管理平台计算机软件薯作权登记证书;
(6)需具有矿山AI智能预警管理平台计算机软件薯作权登记证书;
(7)巡检机器人的核心设备和主要配套件必须符合煤矿环境防爆要求,取得安标证和防爆证,且必须为同一厂家同一品牌的产品并支持模块化定制;
(8)巡检仪的主要组成须为同一厂家同一品牌的产品,并取得安标证和防爆证。
(9)投标人应提供第三方具有产品检验检测资质机构出具的真实有效完整的产品、技术性能检验检测报告。
第二标包:锂电池单轨吊
投标人应提供第三方具有产品检验检测资质机构出具的真实有效完整的产品、技术性能检验检测报告。
3.4 投标人所投货物应具有有效生产许可证(实行生产许可的货物适用)、防爆合格证(实行防爆合格认证的货物适用)、煤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实行煤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认证的货物适用)。
3.5投标人业绩要求:
第一包:皮带机巡检机器人:
投标人近三年内(2021年1月至本项目公告发布日)至少有1项类似产品供货业绩(提供发票,以及供货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且该项业绩不得涂改、覆盖价格信息,保证完整清晰),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履约能力。
第二包:锂电池单轨吊:
投标人近三年内(2021年1月至本项目公告发布日)至少有1项单轨吊轨道销售业绩和1项DLR系列型号防爆锂电池单轨吊机车销售业绩,且DLR系列销售业绩累计不少于50台(提供发票,以及供货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且该项业绩不得涂改、覆盖价格信息,保证完整清晰),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履约能力。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投标企业信用信息记录合格,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投标、围标串标情形将依法依规办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报名单位请登录公共邮箱137*****295@163.com(密码:ZB*137*****295)自行下载《购买标书登记表》。
4.2将①《购买标书登记表》②购买招标文件汇款凭证③投标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④营业执照(副本)⑤经办人身份证⑥开户许可证,上述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后,上传到邮箱*********@qq.com,邮件主题为“项目编号+单位名称”。招标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报名填写的邮箱里。
4.3 本项目招标文件文件费为400元/标包,售后不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9日至9月13日将招标文件费汇至以下账户:
收款人全称: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科技支行
银行账号:220*****010*********
行号:105*****0055
汇款时需备注:“项目编号+标包号+投标单位名称”
凡未按要求缴纳文件费用的投标,均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收到退款信息的,需核对信息后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汇款。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9月2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5.2 地点:长春市高新开发区硅谷大街3988号吉能集团办公楼五楼第一开标室。
投标人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单独携带一份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无需密封)、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被授权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仪式。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或变更招标采购方式。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有限责任公司(http://www.jsxmw.com/index.php)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源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资供应总公司
地址:辽源市西安区西福路14号物资供应总公司
联系人:李宏涛 电话:138*****00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硅谷大街3988号吉能集团4楼402室
联系人:李严 电话:0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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