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数字航空港融合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全域可视化雪亮二期部分四标段招标公告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数字航空港融合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全域可视化雪亮二期部分四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数字航空港融合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全域可视化(雪亮二期)部分)已经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河南空港数字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或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四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数字航空港融合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全域可视化(雪亮二期)部分)四标段
2.2招标编号:HKG-CSYXZX-*********
2.3项目概况:为保障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数字航空港融合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全域可视化(雪亮二期)部分)所有监控点位及顶层智能化应用系统之间稳定传输信息信令,对所需通信线路、VPN链路、互联网带宽、IDC机柜进行租赁服务及短信语音等通信服务。
2.4项目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2.5招标范围: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数字航空港融合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全域可视化(雪亮二期)部分)所需通信线路、VPN链路、互联网带宽、IDC机柜提供租赁服务及短信语音等通信服务,包含但不局限线路的对接、调试、前端线路汇聚(含汇聚中心点链路)、验收、租赁期限内质保运维服务、技术培训、设备巡检和故障报修等保证网络、机架及相关设备稳定所涉及的一切工作内容,并确保网络能接入甲方指定的数据机房(重点点位需提供双路由保障),同时配合甲方完成网络调试,接入相关系统平台,实现数据互联互通,保障网络稳定。
2.6服务期限:自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数字航空港融合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全域可视化(雪亮二期)部分)初验之日起1年。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信誉要求:
3.2.1投标人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须满足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要求;若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相关主体(包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打印页或截图,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的日期,查询时的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对于投标人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或未显示查询日期等的,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2.2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最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注: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即:2021年9月30日-投标截止之日),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3.2.3投标人应保证其资质、业绩、人员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如中标的,则中标结果无效,除承担招标人经济责任损失外,招标人保留诉讼的权利(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3.3 其他要求
3.3.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3.3.2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供委托代理人在投标企业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在投标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4年3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10日09时00分至2024年9月14日17时00分,登录“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在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等资料。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一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4.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审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信息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30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 ”栏目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书、业绩等有关资料,均不再提供原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此做真实性承诺,但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不承担责任。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空港数字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0371-********
联系地址:郑州航空港区兴瑞汇金国际4号楼2楼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罗先生
联系电话:0371-********
邮 箱:hnqszbdl@126.com
联系地址: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九层907室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型智慧城市运行中心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兴瑞大宗产业园1号楼
电????话:0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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