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集中堆放点垃圾清理招标公告
生活垃圾集中堆放点垃圾清理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江华瑶族自治县水口集镇生活垃圾集中堆放点垃圾清理项目》已由永州市移民局批准实施(见永州市移民局会议纪要(2016)第二期),项目实施资金来自移民预备费。经永州江华瑶族自治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江华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江华瑶族自治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请邀请单位提交证明材料进行确定。
1、政府采购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江华瑶族自治县水口集镇生活垃圾集中堆放点垃圾清理项目
3、开标时间:2016年9月19日(星期一)15:30时。
4、项目内容:
品目号 | 标的物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
技术服务 | 合同条款 | ||
江华瑶族自治县水口集镇生活垃圾堆放点垃圾清理项目 | 一是使用的运输车辆必须加盖绳网和帆布防止外运垃圾沿途扬弃;二是使用的运输车辆的车厢内部必须铺垫塑料布等物,防止外运垃圾废水沿途渗漏;三是每车外运垃圾处理后,均要及时进行车体冲洗;四是在挖、装作业过程中,均要喷洒适量防臭、防虫药剂;五是按相关规定进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六是项目完成后恢复地形道路,不影响当地群众出行。 | 1、合同签订三个工作日内必须进场作业。 2、工程总量完成50%后,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至工程总造价的30%;项目完成并经县卫计委、环保局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至工程总造价的80%;项目完成并通过永州市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和财政决算、审计审核后,甲方支付乙方剩余的20 %工程款。 3、本项目的报价,为投标人完成本项目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它应该包括投标人为实施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设备、设施、人员、交通、车辆、保险、税费、利润、不可预见费等相关费用的总合。此项目也不再进行增减项,甲方除了支付中标的项目报价外,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在本项目合同期内发生的一切质量问题,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进行改进,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5、乙方超出本项目进度控制约定内容中所要求的时间3天还未完成对应进度的,视作乙方放弃本项目的实施权利,甲方可按照乙方完成的实际工程量计算出的所得工程款总量的60%结算给乙方,甲方可以另行寻找本项目执行人,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或者索取补偿。 | |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是(√)否() | 是(√)否() |
6、现场报名方可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直接到我中心现场用U盘拷贝或邮件。
7、报名截止时间: 即日至2016年9月18日17时(公休节假日除外)。
8、招标地点:江华瑶族自治县交警大楼八层二招标室。
9、标书制作:杨继勇项目组织:苏朝晖
联系电话:****-*******(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39*****188
联系人:杨先生
10、最高预算肆拾贰万玖仟玖佰捌拾捌元整(人民币42.99万元),投标保证金捌仟元整(须于9月18日 17时前转入采购专户)。
11、报名者必须于9月18日17时前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报名、备案,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2、报名地点:江华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江华瑶族自治县交警大楼九层政府采购股
邮政编码:425500传真:****-*******
开户 行:农业银行湖南省永州市江华支行
户 名:江华瑶族自治县会计核算中心
银行帐号:187 4190 1040 0040 98 并备注:政府采购专户收。
此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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