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沙沟河高枧段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房县沙沟河高枧段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房县沙沟河高枧段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湖北省房县沙沟河高枧段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已由湖北省水利厅以《省水利厅关于房县沙沟河高枧段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鄂水利复【2015】240号)文进行了批复;资金计划由湖北省财政厅以鄂财建发【2016】95号文件下达;项目法人(招标人)为房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项目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根据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拟划分为六个标段,即:沙沟河高枧段治理工程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五标段、六标段。本次拟对前三个标段进行招标,主要建设内容为:
第一标段:土城集镇段,桩号(32+857—34+084),治理长度1.227km。
第二标段:土城集镇段,桩号(29+169—32+857),治理长度3.688km。
第三标段:四棵树段,桩号(16+252—17+078),治理长度0.826km。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近三年(2013年元月1日至2016年元月1日,以施工承包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接过两项及以上类似水利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内容工程量清单为准)。
(4)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
(5)拟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工程类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和水利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五大员须具有相应资格和专业水平。
(6)投标人市场信誉良好,应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无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不良行为记录。外省企业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五大员”为其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中录入的人员。
(7)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提供的2013、2014、2015三个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8)投标人仅能对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3.2以上证件均在有效期内。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根据鄂水利建函〔2010〕192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实行关键岗位“压证上岗”制度。项目法人在中标单位进场时,查验中标单位的人员是否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文件的要求一致,并对中标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实行“压证上岗”制度。同时本项目要求中标单位的主要管理人员不得在本项目以外的其他项目任职。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即对各投标人资格进行合格制审查。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26日至9月30日8:30~12:00和15:00~18:00到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装订成册):本单位在职员工携带授权委托书(须有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社保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信用档案(以官方网页截图为准)。
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即可。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含图纸),售后不退。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请投标人自行调研,费用自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房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项目部
联系人:王学水
电 话:189*****022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欢乐大道46号
联系人:谈 兵
电 话:187*****753传 真:***-********
日 期:2016年9月13日
标签: 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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