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兴隆台区高素质农民培育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年兴隆台区高素质农民培育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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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 2024年兴隆台区高素质农民培育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4-09-09 至 2024-09-16
撰写单位: 中瑞华建工程项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撰写人: 史继明
(2024年兴隆台区高素质农民培育)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兴隆台区高素质农民培育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9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
项目名称:2024年兴隆台区高素质农民培育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30,000.00
最高限价(元):430,000
采购需求:

一、履约期限及履约地点

1、履约期限: 2024年9月21日-2024年11月30日(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2、履约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

二、付款方式:项目资金分两期转账支付。第一期资金,在中央财政资金到位后兑付,额度为中标总金额的60%;第二期资金,在完成项目验收后兑付,额度为中标总金额的40%。

三、实施内容

1.采购预算:43万

2.采购需求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4年兴隆台区高素质农民培育

采购需求:

(一)培育全区高素质农民100名。按照《盘锦市兴隆台区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兴农发(2024)52号要求,培训任务如下:

1、经营管理型100人。围绕水稻种植、稻蟹综合种养、设施农业等方面,实施分种类组班、分技术授课、分阶段培训,紧扣农时,开展作物生产全过程全周期培训,突出良种选育、关键生产技术、病虫害防治、耕地保护、农药减量增效、科学使用化肥、节水灌溉等内容,确保粮油作物安全。计划分为三个班次.

(1)、粮油作物种植一班40人。

(2)、粮油作物种植二班40人。

(3)、设施农业提升班20人。

坚持理论学习与实训教学相结合的原则,综合运用课堂教学、实习实践、线上培训、案例观摩、跨区域交流等多种方式,其中,每班不少于120学时,线上培训学时不超过总学时数的30%;加大“走出去”培育力度,学习外省市先进典型和模式,提升培训质效。培训机构要为每位培训学员配备符合培训主题的学习教材,优选省部级推荐教材,并加强培训教材意识形态审查。培训机构应具备可容纳150人集中教学、统一食宿的培训设施、设备、场所,具有完善的后勤组织管理保障体系及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和能力。具备组织赴现代农业园区、农业龙头企业、优秀新型经营主体等优质实训基地开展实训考察的能力和条件。具有专业培训团队,能够主动接受省农业农村厅、省农业发展服务中心的组织、检查和指导,同时积极配合做好其他相关工作,能够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集中授课、实训考察、线上学习、线上评价、典型提炼、宣传报道、绩效自评、档案整理及工作总结等培育等培育任务,实现培训班次和学员信息100%上网、线上评价覆盖率100%、学员满意度90%以上,培育全程可追溯。培训机构应具备规范使用培育补助资金能力。2024年11月底前完成培训任务,训后跟踪服务一年。

2.培训模块要求

盘锦市兴隆台区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模块要求

培训类型

培训

层级

总学时

课程所占课时比例

综合素养

专业技能

能力拓展

实习实训

县级

≥120学时

≥4学时

≥60%

自行设计

自行设计

(二)农民综合素养提升班。以村为单位,在全区选择3个村,开展农民综合素质素养提升培训,培训时长1天。培训内容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美德、农村移风易俗、农耕文化传承保护、乡村优秀文化等,普及提高农民参与乡村治理过程的能力和意识,培育文明乡风,可与春耕春管、防灾减灾等应急性培训结合开展。举办培训的镇村设置一名联络员,负责培训对象和现场教学组织工作,具体培训工作由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

四、检查验收

完成培训任务后,要按照区农业农村局要求,建立规范统一、信息完整、内容真实的培训档案并及时归档。11月底,区农业农村局结合日常考核情况组织验收小组对培训工作进行全面验收,验收情况作为拨付资金的重要依据。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9月21日-2024年11月30日(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9日 14时00分至2024年09月16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9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19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天龙机电汽配文化广场7-8#。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需自主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影响文件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U盘存储形式的备份文件(U盘按要求密封,详见招标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辽财采函{2021} 363号。
3、开标时,供应商可自带电脑及CA锁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文件解密,也可以由自家供应商工作人员远程进行解密,解密时长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代理公司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4、供应商出现以下(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盘锦市兴隆台区农业农村局
地 址: 兴海街道瀚新花园小区49-51商网
联系方式: 04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中瑞华建工程项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天龙机电汽配文化广场7-8#
联系方式: 0427-*******
邮箱地址: *********@ qq.com
开户行: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
账户名称: 中瑞华建工程项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账号: 770*****0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史继明
电 话: 0427-*******

标签: 农民培育 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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