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白含污水处理厂二期提升泵及外回流泵备件采购项目项目公告
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白含污水处理厂二期提升泵及外回流泵备件采购项目项目公告
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白含污水处理厂二期提升泵及外回流泵备件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本比选项目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白含污水处理厂二期提升泵及外回流泵备件采购项目(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2.1项目名称: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白含污水处理厂二期提升泵及外回流泵备件采购项目
2.2设备采购采购清单:
二期提升泵备件采购项目 | 型号:NP3301 45kW(飞力) | 备件名称 | 数量 |
轴承 | 2 | ||
叶轮 | 1 | ||
机封 | 2 | ||
接线头 | 2 | ||
二期外回流泵备件采购项目 | 型号:LL3152 8.8kW(飞力) | 备件名称 | 数量 |
轴承 | 2 | ||
叶轮 | 1 | ||
机封 | 2 | ||
接线头 | 2 |
2.3交货地点:白含污水处理厂
2.4供货期:120日历天
2.5质保期:验收合格后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生产企业或代理商或经销商(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是代理商或经销商的还须提供所代理或经销产品的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
3.2若投标人是代理商或经销商,应在中标后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供货证明。供货证明格式自拟,经生产厂家盖鲜章的供货证明需包含项目名称和本批次备件具体参数,如货物验收时无供货证明,将废止投标人中标资格,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所有相关损失(提供“货物验收时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供货证明”的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3.3投标人2021年01月01日至今至少1个比选公告里品牌泵类设备加工备件产品或泵类设备备件的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是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可提供所代理或经销的产品生产企业的业绩)。
3.4投标人应确保所供货物为全新,保证所供备件符合现场装配尺寸,确保设备正常运行,若因所供备件尺寸不符导致设备无法正常运行,无法提供生产厂家盖章的供货证明,投标人需赔偿比选人合同金额双倍赔偿金。(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3.5投标单位应保证供货的及时性,承诺因供货不及时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投标单位负责赔偿(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3.6信誉要求(以下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投标人须按以下(1)至(4)项内容提供承诺(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注:信誉要求第(3)项除须承诺外,另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1)若投标人违反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按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根据比选公告后附“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进行评审(注:因“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不定期更新,故最终以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黑名单公示为准));
(2)自2021年8月0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若投标人在参加各类招投标活动及中标合同履行有效期内(包含但不限于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或控股企业)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交付的产品及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不良行为,以及自2019年8月0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近5年可归责于投标人的重伤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以有权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通报等为认定依据)和近5年因投标人及其相关方【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雇员、分包商等】原因造成安全环保事故的,比选人有权按废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合作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2021年8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以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步骤“信用中国网站主页→信用信息状态下搜索单位名称→进入搜索结果→信用信息详情页面选择 [严重失信]”。
(4)严禁投标人以联合体或挂靠方式进行投标,也不允许任何私人承包或转承包形式,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双方合作关系;
投标人须承诺不得存在(5)至(12)项情况(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7)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8)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9)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0)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1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7投标人如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除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近3月(2024年4月至6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
3.8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发起人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9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3.10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比选文件的获取投标人于2024年9月9日起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s://www.cqswjt.cn)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投标人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注册、报名,下载标书,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须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者,视为废标。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比选代理机构支付500.00元/份标书费(现金、微信、支付宝均可;推荐使用二维码扫码支付),否则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9月13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水务集团招标采购中心(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56号,近轨道交通3号线唐家院子站)。
5.2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9月1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比选公告及比选文件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比 选 人: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滨江路126号
联 系 人:吕老师
联系电话:023-********
代理机构:重庆水务集团公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紫园路288号
联 系 人:安琴
电 话:152*****764
招采中心:重庆水务招标采购中心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黄泥磅紫园路256号
联 系 人:叶老师(平台操作)
电 话: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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