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关于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根据《西藏自治区农牧科学院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藏农科〔2021〕37号)规定,西藏自治区农牧科学院畜牧兽医研究所现对“畜牧养殖基地运行费”, “阿什旦牦牛引种与扩繁增量技术研究示范”2个项目,采购一批精料、青干草等进行公开招标代理机构。

一、招标单位

西藏自治区农牧科学院畜牧兽医研究所

二、采购代理业务范围

1.“畜牧养殖基地运行费”项目采购一批羊精饲料、鸡育雏期饲料,燕麦青干草。

2.“阿什旦牦牛引种与扩繁增量技术研究示范”项目采购一批牦牛精饲料,苜蓿青干草,燕麦青干草。

三、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xizang.gov.cn/)公布的采购代理机构。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以发布公告之后查询结果为准)。

四、招标代理机构必须报送以下证件

(一)招标代理机构业务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

(二)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经营范围包含招标代理,且在有效期内;

(三)类似业绩(竞标代理单位须代理过相关同类招标采购项目的委托协议、公告、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及业主单位满意度评价表);

(四)招标代理公司公司资质、员工信息(资格证书)、场所照片、设备照片、招投标实施方案、服务方案、公司简介等;

(五)以上1、2、3、4项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汇总装订成册,盖骑缝章。以上材料准备1份于评选前送至招标单位。

五、中标代理机构确定

本次采用招标采用综合评选方式确定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将从符合要求的报名单位中选取综合评定分数最优者确定为中标单位。

六、具体时间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9月12日18时;

2.投标地点:西藏自治区农牧科学院畜牧兽医研究所采购办公室(拉萨市慈松塘东路56号);

3.开标时间:2024年9月13日后(届时以电话通知为准);

4.开标地点:西藏自治区农牧科学院畜牧兽医研究所行政楼二楼会议室。

联系人:尼玛旦增曲珍

联系电话:0891—*******

西藏自治区农牧科学院畜牧兽医研究所采购办

2024年9月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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