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智慧检院项目二期招标公告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智慧检院项目二期招标公告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智慧检院项目(二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智慧检院项目(二期)已由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冀发改投资[2024]114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省人民检察院 ,建设资金来自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智慧检院项目(二期) 2.1.2项目编号: YTZB-2024-149 2.1.3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项目主要包括开发检察法治宣传、检察大数据、民事行政大数据智能监督、政工管理4个平台系统。检察法治宣传平台,主要开发中央信息厨房、内容智能监测、管理与考核等6个系统及媒体资源库;检察大数据平台,主要开发大数据底座、大数据门户、数据资源库;民事行政大数据智能监督平台,主要开发数据中心、办案中心、智能中心等8个系统;政工管理系统,主要开发干部管理、干部培训、司法警察信息等4个子系统。购置软硬件35台(套),其中软件17套,包括可信身份管控系统软件1套、地图引擎1套、语音识别引擎1套、文字识别引擎1套、智能域名解析地址管理系统软件1套、数据库6套、中间件6套;硬件18台(套),包括万兆防火墙1台、千兆防火墙3台、Web防火墙1台、安全边界接入网关1台、入侵检测设备1台、数据防泄露检测设备1台、集控探针设备2台、数据安全交换平台1套、视频安全接入交换平台1套、单向导入设备2台、网闸1台、集中监控设备1台、漏洞扫描设备1台、入侵防御设备1台。租赁河北省政务云安全服务。 2.1.4标段划分:7个。 2.1.5项目实施周期:1包至4包: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0日历日内完成;5包至7包: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日内完成。 2.1.6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1.7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1包:检察法治宣传平台,包括:媒体资源库、中央信息厨房系统、内容智能监测系统、管理与考核系统、传播力监测系统、法治宣传分析展示系统、后台管理系统。 2包:检察大数据平台,包括:大数据底座、大数据门户、数据资源库。 3包:民事行政大数据智能监督平台,包括:数据中心系统、办案中心系统、智能中心系统、质效中心系统、案件调度系统、互联网舆情采集系统、系统管理系统、技术中台系统。 4包:政工管理系统,包括:干部管理子系统、干部培训子系统、司法警察信息子系统、系统管理子系统。 5包:地图引擎等软件购置,包括:地图引擎1 套、智能域名解析地址管理系统软件1 套、中间件6套、数据库6套。 6包:可信身份管控系统等软件购置,包括:可信身份管控系统软件1 套、语音识别引擎1 套、文字识别引擎1 套。 7包:硬件购置,包括万兆防火墙1台、千兆防火墙3台、Web防火墙1台、安全边界接入网关1台、入侵检测设备1台、数据防泄露检测设备1台、集控探针设备2台、数据安全交换平台1套、视频安全接入交换平台1套、单向导入设备2台、网闸1台、集中监控设备1台、漏洞扫描设备1台、入侵防御设备1台及系统集成和政务云安全租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1.3其他要求:4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9-10 09:00 至 2024-09-14 17:00 (北京时间,下同),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1)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找到本项目下载招标文件,并随时在系统中查看有无澄清及变更,澄清及变更一经发布则视为投标人收到,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一切后果。 (2)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模式,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9-30 09:00 ,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开标地点在河北公共资源大厦412网上开标室,采用网上开标,投标人不到场,但必须提前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按照规程参加远程开标。)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接收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在线提出;招标代理:石家庄亿通招标有限公司 池璐 0311-********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电话:0311-********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河北省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系统免费供交易主体使用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

招标代理机构: 石家庄亿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石家庄市裕华区槐北路222号 地址: 石家庄市新石北路368号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赵清贤

联系人: 池璐
电话:

0311-********

电话: 0311-******** 139*****234
传真:

/

传真: 0311-********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sjzytzb@163.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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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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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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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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